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人权观察”报告:中国城管成害群之马

真相网2012年5月24日】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国际组织“人权观察”5月22日发布一份长达76页的报告,记录和批评中国城管人员的侵权行为。报告称,中国城管“在某些情况下,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危害公共安全”。

据美国之音报导,报告取名为《给我打,全部收掉》——这句话是城管的习惯用语。报告记载了多件城管人员侵权的行为,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暴力等,称现时的中国依然没有规范城管职权、培训和守则的统一框架,以致在管制上出现因地而异的现象。

“城管”等同暴力和偷窃

“人权观察”在这份名为《“给我打,全部收掉”》的报告中说,中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Municipal Bureau of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简称“城管局”,顾名思义,本应是城市负责执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规则的协警机关,但是事实上,它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对公众安全构成危害。

“人权观察”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女士说:“城管暴力执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城管人员被公认为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对于许多中国公民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学者:“城管”延伸集权 政府信心丧失*

位于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对美国之音表示,“城管”本身是集权制度的延伸,是权力的触角伸展到社会各个细微环节的体现。

陈永苗说:“城管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是一种拼凑起来的‘政府权力’的延伸。所以,它体现的是政府的无力。城管活动越频繁,它导致的合法性的危机就越强大。”

陈永苗说,中国政府通过“城管”来加强对社会的管制,说明它对自己的统治信心日渐丧失。

“执法者”暴力执法 法律依据缺失

“人权观察”的报告称,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没收物品以及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者、甚至导致被施暴者严重伤害或者致死的中国“城管现象”屡见不鲜。报告 记录了25名受害者被城管人员暴力相向的经历。这些人告诉“人权观察”,他们从被打耳光、被推搡,到被压在地、遭拳打脚踢等都司空见惯,而且受害者以流动 摊贩这类弱势群体为主。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城管还拒绝提供其惩罚行为的法律依据。

“人权观察”的中国问题研究员林海 (Phelim Kine) 对美国之音表示, “城管”的存在目前没有法律根据,它在社会中也没有如中国政府所称的起到正面作用。

林海说:“他们没有很清楚的法律根据,所以对社会造成很多不好的影响。 我们认为,如果有比较好的城管法律和相关配套系统,城管也可以给社会带来正面影响。可是,目前这些还不存在。”

中国城管已成害群之马

这份报告还说,被城管人员以暴力对待的受害者主要是流动摊贩。受害者表示曾有被打耳光、推到、拳打脚踢的经历,有的更遭受城管的非法扣留和非法任意罚款。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对美国之音表示,城管人员被公认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对许多中国民众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今年3月23日晚,四川成都温江大学城大弯区发生多名城管暴力执法,殴打摊贩,当晚多名城管和一名卖甘蔗的摊贩发生冲突,摊贩仅三岁的小孩也遭城管殴打。

去年7月26日下午,贵州安顺市二男一女城管对在轿子山镇摆摊卖苹果的残疾小贩殴打、叉颈,活活将小贩掐死。

去年6月14日,重庆解放碑沧白路城管在抓卖水果的小贩时,一妇人小贩被城管用力推了一掌,连挑带人从梯坎上滚落,致使妇人满脸是血,小便失禁,呈昏迷状态。

2009年5月,沈阳小贩夏俊峰与前来执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刺死两名城管人员,于去年5月9日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此案引发了社会对中国城管滥用职权的强烈关注。

有民众表示,在镇政府里的一些七品芝麻的小官员(城管办),治理这样(摆小堆)老百姓很卖力,如果叫他去抓获杀人犯早就像个缩头乌龟了,打打拆迁户这样卖力。这是断子绝孙的行为,老天在上会得到报应的。

上海市民王先生表示,城管人员脱掉城管服装就是一群社会流氓,穿上城管服装也看不到一点文明执法的影子,他们的暴力流氓手段受到保护,而保护这伙人的公安、特警都受政法委管制。

他说,中共政法委是造成中国群体事件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中共不尽快解决这个凌驾法律的毒瘤问题,必将在民众的愤怒声中走向灭亡。

本文标题:“人权观察”报告:中国城管成害群之马 - 真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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