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610”的强制洗脑明证了中共的邪教本质

【文/华云】邪教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人进行精神控制,中共就是这样一个邪教。中共的邪教本性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共“610”在大陆各地设立的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就是中共邪教进行精神控制的一个典型标记。

所 谓的“610办公室”因为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名,在大陆各地省市乡镇的各级政府,都设有“610办公室”。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所“办”的 “公”,就是操纵公检法和各级政府,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这还不够,“610”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的洗脑班,把法轮功学员抓进去进行 所谓的“转化”,也就是强迫他们放弃信仰。“610”办是一个迫害无辜公民的非法组织,是一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犯罪系统。

“610”所办 的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校”或者“法制教育中心”,可是“610”把法轮功学员关押进洗脑班的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是强行剥夺无辜公民的 人身自由,是黑社会的绑匪行为,是明目张胆的犯罪。犯罪的绑匪怎么能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呢?中共上下的很多官员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 “教育”别人呢?

在洗脑班里,“610”人员强行对法轮功学员灌输各种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 “转化”。对于拒绝妥协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人员就进行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这是非常典型的精神控制,这种做法是典型的邪教手段。“610”洗脑班本身 就足以证明,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比如黑龙江省五常市洗脑班头目付彦春,过去就是个地痞无赖,当地人都说他妻子就是被他打死的。付彦春 对刚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的开场白就是:“你可以出去打听打听,这里不是没整死过人!死也白死,算自杀,这是政策!”这个洗脑班所使用的酷刑有“上大 挂”、“大字形吊铐”、电击、暴打等。


油画:吊铐毒打
油画:吊铐毒打
又如甘肃兰州龚家湾洗脑班,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将法轮功学员关禁闭,双臂反背吊铐在铁门栅栏上,面朝里,背靠铁门,往上一吊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达三个月之久。

酷刑演示:背吊铐
酷刑演示:背吊铐
如 法轮功学员刘植芳,由于长期吊、背铐,二零零五年七月被折磨致死。二零零五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李冬梅被吊铐六天六夜;韩仲翠背铐四十五天;孙建峰背铐五十 二天;张荣背铐七天七夜;陈淑娴双手反铐半蹲式背铐在铁制床头上,被铐了两天一夜,没过几天,又被铐了一天一夜。二零零七年十月,牛万江被吊铐八十一天, 孙建峰吊铐七十二天,汪彩霞十四天,孙兰萍三十七天,张春莲二十四天。

酷刑演示:双手反铐在床头
酷刑演示:双手反铐在床头
因长期吊铐,法轮功学员双手、双臂甚至全身浮肿,痛苦不堪,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吊铐在铁门上,整个人被悬空,只是脚尖着地,胳膊失去知觉,腿脚肿胀、发紫、发黑,鞋穿不进去。有的法轮功学员大冬天被迫光脚站在水泥地上,恶警还往被吊铐学员头上浇冷水,打耳光。被 “610”抓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各阶层的善良民众,他们中有童叟无欺的个体经营者,有不收红包的医生护士,有清廉的政 府公务员,有优秀的工程师、教师。如上面提到的被甘肃兰州龚家湾洗脑班迫害致死的刘植芳,是兰州豫剧团演员。另一位于二零零八年九月被该洗脑班迫害致死的 法轮功学员钱世光,是中国石油勘探研究院西北分院高级工程师。

这些人修炼法 轮功完全是自愿的,来去自由,他们可以自由的获取各种信息。他们在中共迫害下仍然坚持修炼,是因为他们通过修炼法轮功受益,获得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 这恰恰证明了法轮功的纯正。和法轮功修炼自觉自愿、来去自由相比,中共“610”洗脑班的强制洗脑、精神控制愈发显出中共邪教的罪恶。

获得 身体健康和道德升华的法轮功修炼者本可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可是却被中共抓进监狱、劳教所、洗脑班迫害。法轮功提倡“真、善、忍”,本可以使更多的人向 善,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可是却被中共喉舌媒体诬陷谩骂。在中共贪官污吏的带领下,大陆社会道德在急速下滑,黑社会横行、毒食品泛滥,人人都在受害。中共 对法轮功的迫害其实也是对所有中国人的迫害。

中共非法私设洗脑班,妄图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控制。其实被中共统治的整个中国大陆又何尝不是 一个巨大的洗脑班?中共控制了所有的媒体,对中国人灌输一言堂的谎言。中共竭力封锁互联网,阻止中国人获得外界的信息。中共一直在对中国人进行精神控制, 由此看来,中共是所有邪教中最邪的一个邪教。我们都应该抵制中共邪教、谴责中共邪教、解体中共邪教,只有这样,我们的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才能复兴。

针对法轮功的“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作者﹕北海青年】关于大陆器官移植的政治问题经过不断的披露与举证日益清晰化,使人们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 具体方式及残暴程度有了深入的认识,同时对 法轮功在中国的具体地位有了全面的了解。可以说目前在中国,全国性的对单一宗教组织法轮功进行的大规模迫害,其规模是空前的。由于法轮功信徒的庞大,实际 上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如同针对法轮功的“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无论是使用方式,手法,具体的细节,迫害的深度与广度上几乎有一脉相承的含义,而且具有持 久性。

对于迫害法轮功问题必须脱离单纯的宗教层面分析问题,因为对于法轮功的迫害并不仅仅是政治迫害,最邪恶的是由于目前大陆经济发展与政府军队的支持, 政治迫 害与商业活动有效结合,延伸出骇人听闻的新迫害途径,其规模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就是目前海外大规模披露的中国国内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方式之一。

一,对法轮功的“政治定性”

如果了解文革及之前的历次政治运动,很多的所谓反党集团,即以组织性的大规模迫害来清除所谓对最高领导层及所谓政权的颠覆行为,几乎的模式都是高层 定性, 舆论迫害,全面抓捕,判刑处决,几乎都是政治层面上的迫害,在大陆组织集团性的反党是最严厉的刑罚,等同死刑。法轮功的特殊性在于党内外人士组合加入,而 且不能使用传统的反党迫害模式,但是又必须加以解决,于是“邪教模式”诞生,只有名称的不同,其他的方式几乎与传统的完全一致,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政 府,反动,阶级敌人,社会主义制度极端破坏势力,中华民族败类等等一切的最恶劣的定性,由此可以了解法轮功在中国国内的基本政治定性,这在之前是没有的。 因为所谓的党内或民间的反党,反动,有后来平反的余地,但是对于法轮功则是一杀到底,永世不得翻身的判决。

二,迫害程度与强度

如果明确了中共视法轮功为政权的头号公敌,基本上就可以知道对法轮功的迫害程度。或许对于文革的许多的政治迫害大家仍然记忆犹新,实际上中共对“反 对势 力”迫害的基本方式没有丝毫的改变,唯一变化的就是公开与非公开,严重的暴力行为基本上都是秘密的,仅有震慑性的才会公开,同时由于国际压力和国内经济稳 定要求,对于法轮功的处理几乎完全以秘密模式在全国进行,仅有小部分被筛选的内容会得以公开,这种非公开性的持久性大规模迫害在之前的中共政治运动迫害中 是很少见的。因为目前的中共对被迫害人员的处置几乎是随意性的,因此,处置方式及所达到的目的是非常复杂化的。

在中国,可以与迫害法轮功达到同一级别的几乎只有文化大革命。因为,从来没有如此长时间,大规模,调用国家巨大资源对单一组织进行如此残酷迫害,而且一样是源于信仰问题的文化范围,因此,可以明确的将迫害法轮功称为“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三,迫害的基本方式

讲二次文革,必须考虑新形式下迫害的不同方式,历史上的各种刑法,在监狱中都是可以预见的,或许我们获得了许多的被迫害后释放出狱的人的证词及家属 的证 言,但是这仅仅是冰山一角。中国的暴力系统在对待不同的罪犯使用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不会使用对待普通犯罪分子的方式对待重刑犯。对于阶级敌人,共产党的 公敌自然有独立的专门方式来处理,这在文革及建国前后,有目共睹,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关于建国以来中共如何迫害威胁政权的反动分子,可以查询很多的资 料,其手段之残忍超越德国法西斯,苏联的肃反机构,柬埔寨的波尔布特,超越一切你的想像。因为,对待公敌的目的就是折磨至死,而且不能快死,要慢慢使用不 同方式,由于不能公开,手段就更加多样化,坦白从宽,快速折磨至死,抗拒从严,慢慢折磨至死。
四,罕见的商业结合手段

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使中国的一切活动都可以与经济问题挂钩,对法轮功迫害的持久性也与此相关。很多的司法部门发现可以使用拘捕法轮功向其家属勒索财 物,甚 至通过威胁利诱强要财物。一个法轮功人员就是一个家庭,抓捕一个法轮功就是一个摇钱树,因此,几乎全国的司法系统都达成一致的共识,要想富,狂抓法轮功来 致富。不仅是法轮功,抓其他人几乎也是使用同样的方法,这也是导致中国司法全面腐败及失职的核心问题,即党务,政治,司法,经济利益的全面挂钩。

五,器官移植的庞大市场

公敌的含义就是死亡,如果死亡了就是尸体,没有利用价值,仅仅能向家属索要小小的子弹费和其它的小费用。中共如何使用巨大的“国内阶级敌人”、反政 府人士 的鲜血来创造财富,一个很标志性的政府迫害行为就是非法器官移植,与传统的自愿捐献有本质的区别,大陆也存在巨大的自愿捐献的案例,但是需要集中讨论的是 非法关押,非法强制性的器官移植问题,即以商业获利为目的,使用政府的权力大规模处决未被判决的人员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对其遗体进行非法处置的行为。

中 共的庞大暴力机关体系及对法轮功的政治定性,使其可以轻易获得抓捕及任意处置的特权,加之中国的医疗系统多属于官办系统,庞大的军事医疗体系为商业化非法 器官移植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在世界各国,等待器官移植的群体是一个相对封闭、绝望、等待死亡的特殊群体,如果这个群体发现有一丝存活的机会不会考虑是否有 他人的死亡来换取自身生命延续的合法性问题,而只在乎自身利益,这也是这个器官移植市场特殊的地方,也是其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很 少有人会考虑他人的死活,这是人性的本能。是无法用法律与道德加以制止与强制约束的,即使可以短期制止也是暂时与少数的、是特殊的、不具有普遍性。

五.(一)早期的器官移植行为与技术

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各国的医疗技术的不同,各国的发展程度与技术水准有巨大的分别,同时由于各国法律及监管体系的差异导 致器官 移植市场是以需方为主体,因为很少有自愿及可以任意处置的可以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即使有,匹配问题也是巨大的技术障碍,这一切导致了不存在统一的器 官供体市场的可能性。在早期的美国、泰国、菲律宾、中国大陆有零散的关于小规模器官移植的报导,但是规模非常少,不足以构成普遍性,而且器官移植的存活率 问题一直是持续发展的技术障碍,器官移植技术的很大特点是可以给一些富有的但是需要器官移植的人一丝希望。

五.(二)中共的器官移植流程化分析

可以说世界史上真正将器官移植的供方,需方有效集合并加以管理形成特殊的器官移植市场的唯一国家及地区是中国大陆,其主导者就是中共当局。由于器官 移植规 模的弱小与影响,中国当局完全是默许的态度以技术角度来处理这个问题,并不考虑其背后的政治风险及国际压力。因为,中共认为,其流程近乎完美,可以抵御外 界的指责与考验,原因就是器官移植的特殊性。通过不断披露的资料结合大陆的现状,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共器官移植流程的管理特点。

1,供体部分

供体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尤其是供体身份与数量,所处于的状态,都是非常重要的,强制移植的供体的定义简单讲是可以被控制的在匹配的前提下可以随 意被摘 取任意器官的被移植人员,根据定义,需要有被控制和任意摘取的特点,即被控制的定义为自愿与非自愿,到了中共定义的范围内一切都是自愿的,而且处于中共的 控制管理之下,被任意摘取也包含自愿与非自愿的特点,但是在中共的定义是自愿,而且是任何器官,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大陆丧失基本生命保障的任何群体都 可以成为供体,而且监狱,看守所等机构处于最前延。而前面对于法轮功的介绍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其符合一切的基本条件,是首选的物件,供体是个庞大的概念, 因为很多时候一个患者可能需要几十或几百的供体比例,因此,如果有1,000人的客户市场,供体的范围就是在几万~几十万。

在中国,而能够控制供体资源的只有国家管道,即政府行为。

2,医疗部分

这是最重要的环节,是连接客户与供体,进行器官移植的开始与结束的部分,是一切的核心与纽带,只有经历这一环节才可以叫非法器官移植,如果还没有到 达或已 经完成这一环节,就无法作为依据进行非法器官移植的证据,只有开始进入和进行的环节可以作为最基本的依据,医生有些是了解具体的情况,有些是简单了解,但 是大陆的医生的精神与职业道德败坏,尤其是军事医学人员,在其眼中,患者只是一个个钱袋,死活是没兴趣的,中国大陆具有庞大的医院来执行不同的器官移植手 术,是世界上最大的器官移植医疗体系。由于供体的充裕,使很多的医生可以进行多例手术,技术水准也高于一般的国家,器官移植属于特殊的医疗手术, 因此,监管的部分也是比较统一的,集中在军事医院及高级别的官方医院,由于中国的政权特殊性,很多的医疗队需要移动式作业,命令来自高层指示,因此,单纯 的监控医院并没有实际的效果,任何技术医生可以在资金技术许可的条件下抵达任何地点及跨区的不同医院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而不仅仅局限于所就职医院,因此, 在大陆存在很多的公开或非公开的医疗机构,医疗队伍可能来自多个著名医院的高层技术人员。

3,客户部分

全球进行器官移植的国家很多,但是能否手术取决于供体及匹配,因此,客户很容易找到对应的医院,因为医院是永久存在的,客户确是相对的,不确定的。 很多的 客户会选择相对宽松,技术可以保障,比较隐蔽的国家与地区,全世界几乎只有这个国家 ——中国,具备如此的条件,因此,中国大陆得以成为全球器官移植中心,全球最重要的器官旅游目的地,全球最大的器官移植市场,全球最大的官方器官 移植机构,这几乎成为不争的事实。

4,被移植供体的尸体处理

对于非法强制器官移植,尸体的处理一直是敏感的问题,因为这是杀人的证据,因此,很多的自愿机构可以在器官移植后合法的继续作为医学实验工具,但是 非法的 不具有广泛的处理性,尤其是大规模的器官移植需要独立的合法的处理来解决问题,而解决方式来自中共特权的独裁统治。在中国大陆,如果政府想杀掉一个人并毁 尸灭迹是非常容易的,如果你注意大陆的一系列机构,你会发现有一个民政部门,中国的殡葬业是政府控制的,从一个人出生到死亡销毁尸体,一切的机构处于政府 控制之下,正常情况下,尸体的销毁需要家属的一系列证明来执行相应的流程并有固定的记录,但是有一些例外,不需要记录与手续,而且必须执行,这就是政府的 特殊任务。任何地方的火葬部分实际上都经历过接到上级指示在指定时间内消灭指定的尸体并不留下任何的记录和照片,这个惯例在建国以来长期存在, 是一个特权和政治任务,任何触犯禁忌的几乎死路一条,同样下场,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中国大陆可以大规模的进行强制非法的器官移植。

5,被移植供体的法律依据

由于牵扯不同机构的利益,因此,协调各部分机构的法律文书是非常重要的,能从监狱等机构调出供体到医院,直到摘除器官,尸体销毁,这是需要一个特殊 的监管 机构或特殊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存在一个特殊的程式,一个供体一旦进入这个程式,完成这个程式,相关的部分就需要开始对应资料的全面销毁工作,举例而言: 一个法轮功人员被关押后被确认可以成为匹配的供体,会有人将其带到医院或指定地区进行器官移植,然后会有专门的人员将尸体送至火葬部门火葬,这是基本的流 程,这里的法律依据问题,就是可以联系从监狱到火葬场的一个特殊的档规定,因为少量的供体是没有问题的,大量的需要上级联合协调,保证从监狱、医院、民 政、公安、司法等一系列部门及跨地区的部门协调,能够执行到这一级别的只有中央级别的特别法律规定。

6,客户纠纷的解决

这一环节很重要,因为任何的纠纷都会导致事件的曝光,使器官移植问题公开化,因此,妥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发现能够进行非法强制器官移植的客户非富即 贵,几乎都很低调,给举证带来困扰,但是也必须了解,这类人员很多是等待死亡的群体。因此,很少有人想面对媒体。

7,意外事故的风险

这是概率极大的事件,因为器官移植技术依然处于不断发展中,即使手术成功也不一定保障长久的存货,很多的患者了解这一特点,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希望,对供体就是意味着死亡。

8,费用的问题

这个问题左右市场的走向,中国大陆的低廉的价格与丰富的供体是导致市场扩张的重要原因。

9,关联组织的利益分配

前面提到过在整个流程中,各个部门协同参与,因此,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不同的环节需要分配不同的费用,名目可能不同,但是分配的是供体的生命。

10,规模化的实际分散性特点

这个一个非常严肃认真的实际问题,而且具有重大的影响,因为假设如果一年有超过3万例的器官移植手术,如果平均分配到全国不同的器官移植医院,我们 可以看 到每个医院实际获得的客户是很少的。因为客户相对比较是短缺的,而且每年的中国大陆的实际进行的非法器官移植手术远远低于这个数字,因此,以一年计算,不 同地区的不同医院,实际上每个医院一年可以分配获得的客户数量实际上在同一时期仅有在5~20例之间,有的可能更低或更高,准备阶段很长,手术却很快,因 此,巨大的分散性,对于发现非法器官移植行为非常的困难。因为,大陆的现状是,全国的医院属于统一管理,调度分配,唯一可以核查的办法只有统计医生的总体 数量并根据其工作情况估计可能的手术数量来估计全国的总量。因为官方的资料并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11,资料文书的处理

不同部门由于实际的工作需要对非法的器官移植需要进行资料的特殊处理以保障未来的安全性,避免引起麻烦,伪造篡改资料档案,虚构医疗事实等手段成为 一种基 本的方式。如监狱在少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篡改档表明该人已经被释放或其他原因被调离等等,需要证明人员消失的手续证明,及其他的可以使其行为合法化的一切 必备材料。

12,预算与收入的处理

连接以上的内容,不同部门的特殊收入,有一些部分可以合法的篡改名目加入财务,但是有些部门是无法进行的,因为非正常的收入增加尤其是牵扯其他部门的关联利益需要有效的协调与处理。

13,技术联盟的可能性

这来源于医生的跨地区的调度问题,就是说关于器官移植的交流存在全国性的技术联盟用来支援全国性的不同器官移植医院的同步技术发展。

五.(三)市场的特殊性与举证的特殊性

正是由于器官移植市场的特殊性,举证非法器官移植行为非常的艰难,因为,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是客户部分,客户不愿公开器官移植的事实,即使有也是很少的,同时客户无法了解供体的非法性,因此,无法提供证据,只能提供事实,医院,对于医院而 言,为应付器官移植的合法性证明,必备的法律文书是完全具有的,可以不受压力与代价的进行公开的手术。因为,医院一定有供体自愿的文书,而且为方便手术, 供体一定处于半昏迷的无自我意识状态,这是必然的。医院是特殊的场所,很少有人为获得证据闯入手术室获取证据,很少,而且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为证明非法器 官移植,因此,最关键的部分采集的可能性为零,除非是供体家属知道详细情况进行反抗及证据采集,否则,很难。关于资料证明部分,只有反向的理论与资料的推 理来证明,由于全国性的医院分散性,加大了困难性,使证据采集更加艰难,唯一的可能就是内部人员提供的文字及资料,图片资料,但是只可以作为单一的案例来 证明,无法作为大规模广泛性的依据,而且供体只有在器官被移植的时候才可以叫供体,否则是备用供体,不能作为证据,这就是为什么中共可以肆无忌惮的大规模 进行非法器官移植的重要原因。我们知道存在这一严重的反人道,反人性的罪行,但是由于中共政权的独裁与残暴导致该问题得以持续发生。

六,被买卖的法轮功

在法轮功被强制器官移植的同时,许多的年轻的女性却面临另外的命运,在中国,买卖犯人是几乎公开的秘密,被买卖的对象主要是年轻的女性与男性。卖方 是各级 监狱,买方是各级监狱和监狱附属的公司及各类公安,司法下属机构,买卖男性是从事重度的危险的建筑工程,在被监管的情况下,如果逃跑等同越狱,尤其是数量 庞大的法轮功学员是各地感兴趣的基本物件。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实际上已经沦为商品,不具有人的基本权利,等同于奴隶。这与文革期间被迫害的群体有巨大的差别。

七,消灭证据与媒体控制

在中国国内全面镇压法轮功后,中共不但控制国内媒体,还通过资本输出控制收买庞大的海外媒体企图持续污蔑和迫害法轮功,其卑鄙手段和野蛮昭然若揭。

转自《博讯》,转载时有节选。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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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真相:四人帮被捕 成中共文革替罪羊


1976年10月6日,毛泽东死后不到一个月,时任中共主席华国锋,联同中共元老叶剑英、李先念等,发动怀仁堂事变将“四人帮”成员抓捕。四年后,“四人帮”被特别法庭审判、定罪;成中共“文革”替罪羊。(网络图片)
真相网转 大纪元2011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文综合报导)以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四人组成的“四人帮”集团,为中共“文革”时期形成的一派 重要政治势力。历史今日,1976年10月6日,毛泽东死后不到一个月,时任中共主席华国锋,联同中共元老叶剑英、李先念等,发动怀仁堂事变将“四人帮” 成员抓捕,指控“四人帮”“篡党夺权”。四年后,中共成立特别法庭对四人审判、定罪。

1981年6月27日,邓小平主导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将“文革”定性为“由领导者(毛泽东)错误发动,被江青(“四人帮”)和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有 学者称,“四人帮”和林彪集团对“文革”不负主要责任;“文革”应由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负责;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共领导人之所以要颠倒黑白,硬说 林彪、“四人帮”利用了毛泽东发动的“文革”,目的是为了让林彪、“四人帮”充当“文革”的“替罪羊”,从而推卸毛和共产党的罪责,让中共的独裁统治继续 苟延残喘下去,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

怀仁堂事变

“四人帮”为中共“文革”时期(1966年—1976年)形成的一个政治集团的名称,形成于1973年8月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其成员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四人。江青为毛泽东之妻,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均由毛泽东从上海提拔到中央并委以重任。

1976 年9月9日,毛泽东死亡。不到一个月,1976年10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联同中共元老叶剑英、李先念,以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名义,把“四人 帮”哄骗到中南海怀仁堂,并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警卫局局长汪东兴协助把“四人帮”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一一拘留,继而隔离审查。同时迟群、谢 静宜、毛远新等人也被捕。

10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列举“四人帮”的罪状以及对他们实行隔离审查的原因。

一般以“四人帮”被抓事件作为“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标志。但怀仁堂事变由于整个过程没有经过法律程序而是靠军队(警卫部队)完成的,被一些人认为是一种政变。

“四人帮”被中共特别法庭审判、定罪。(网络图片)
“四人帮”历史

1965 年,在毛泽东的支持下,由江青、张春桥指使,姚文元编写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文革”前期,江青、张春桥、姚 文元一直是中共“文革”小组的主要成员。1969年中共九大上,三人全部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也是在这次大会上,林彪成为了中央唯一的副主席、毛泽东的法 定接班人。

1970年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在林彪的支持下,陈伯达等人对张春桥发起了含沙射影的猛烈攻击;但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大会转而 批判陈伯达。1971年,在“副统帅”林彪出逃并丧命之后,造反派起家的王洪文从上海上调中央,不久就和江青等三人结成联盟。1973年中共十大上,王洪 文被选为排名第二(仅在周恩来之后)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四人帮的势力空前强大。

1974年1月,江青等人发动了“批林批孔运动”,将矛头指向周恩来。1974年10月周恩来因病入院后,邓小平重新崛起,出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 央军委 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兼总参谋长(三副一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在1975年的第四届人大上,四人帮的组阁计划以失败告终,四人帮的势力受到沉重打 击。

1976年周恩来病亡后,毛泽东以“反击右倾翻案风”为名再次将邓小平打倒。在逝世前,毛泽东将华国锋确立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兼国务院总理。

四 人帮在毛泽东逝世时的具体职务是:王洪文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春桥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姚文元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主管全国的舆论;江青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虽然没有具体权力,却以“毛泽东妻子”的特殊身份成为四人帮的核心人物。

打倒“四人帮”的海报。(网络图片)
“四人帮”被指篡党夺权 “文革”之风仍在吹

人 民日报资深记者凌志军、马立诚在所写《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一书中披露,粉碎“四人帮”之后,叶剑英在一次讲话中沉痛地说:“文化大革命”死 了2,000万人,整了1亿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该书还指出,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一段时期,一方面揭批“四人帮”,另一方面仍肯定甚至称赞 “文化大革命”。

1976年10月8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打招呼”会上,华国锋在讲话中说:对“文化大革命”要肯定,“文化大革命”是基 本正确,有所不足。现在我们要着重解决有所不足。这次解决“四人帮”的问题,不要算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老账。搞“四人帮”,并不是因为他们在“文化 大革命”中的缺点错误,他们的核心问题是篡党夺权。华国锋还说:批林批孔,要按毛主席的指示办。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毛主席亲自发动的,要继续批。

1976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同样号召全国人民“自觉地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成果”。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发表的公报中,也还是以明确的口气肯定“文化大革命”,要求全党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巩固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

毛泽东逝世后,华国锋与“四人帮”等8个人在毛泽东遗体旁手牵手合了影。自左至右:张春桥、王洪文、江青、华国锋、毛远新、姚文元、陈锡联、汪东兴。(网络图片)
华国锋在1976年10月26日对宣传部门作指示的时候最早提出“两个凡是”的思想。他说:一定要注意,凡是毛泽东批准过的,讲过的,都不能批评。汪东兴也说过:“凡是毛主席批示的文件,凡是毛主席的指示,都不能动。”

1977 年1月,华国锋要求他的写作班子把“两个凡是”的思想写进为他准备的一个讲话稿中。他还提出,可以就此问题写一篇社论。经华国锋批准,1977年2月7 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联合发表这篇社论,题目是《学好文件抓住纲》。这篇社论向全国发出号召: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 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就是著名的“两个凡是”。

邓小平“翻案” “四人帮”成中共“文革”替罪羊

1977年,邓小平在“永不翻案”保证下和部份中共元老支持下复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共实际的最高领导人。在他的倡导下,中共对四人帮和林彪两个集团进行审判和定罪。

1980 年9月29日,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特别法庭庭长。1980年11月20日第一次开庭,对江 青等人进行公开审判。1981年1月25日上午宣判,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策动武装叛乱罪等罪名,判 处江青和张春桥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江青于1991年保外就医期间在北京酒仙桥居所自杀身亡。王洪文于1992年病死于北京复兴医院。张春桥于2005年因胰腺癌死于江苏江阴市。姚文元亦于2005年因糖尿病死于上海。

1981年6月27日,邓小平主导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文革”定性为“由领导者(毛泽东)错误发动,被江青(四人帮)和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四人帮”、林彪集团被公审时的法庭全景。(网络图片)
学者:“四人帮”对“文革”不负主要责任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朱长超分析认为,“四人帮”对“文革”要负一定责任,但“四人帮”不应对“文革”负主要责任,也无法对“文革”负主要责任。

首 先,“文革”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四人帮”中的任何一人,都没有介入。那时候“四人帮”根本没有产生。“四人帮”王张江姚中的第一位王洪文还在 上海一个棉纺厂的保卫科里当一个小科长。“四人帮”是1971年林彪事件发生后、王洪文调任中央起才逐渐形成的。而此时,刘少奇已经被打倒,“文革”的高 潮已经过去,“文革”破坏性最大的抄家风、批斗风的高潮已经过去。“四人帮”形成以后的主要活动只是“批林批孔”,只是“反击右倾翻案风”。而这两个阶 段,在翻江倒海的“文革”中只是余波,其破坏性与“文革”高潮期相比,那是不可相比的。

其次,“四人帮”只是一个秀才班子,他们是毛泽东 “文革”思维的鼓吹者,毛泽东路线的忠实执行者。“文革”中所有的全局性事件或重大事件,例如“倒刘”、“批林批孔”、“批水浒”、“批周”、“批邓”、 “反击右倾翻案风”,都是毛泽东直接决定、直接领导的。“四人帮”至多只是执行者、信仰者、“文革”思潮的鼓吹者。

历史学家白寿彝主编的 《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上说,“1965年姚文元发表了《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毛泽东错误地支持了它,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发生。”朱 长超质疑道,姚文元一个普通的作者会自说自话地写这种文章吗?没有江青的组织,这样的文章会发表吗?江青没有毛泽东的旨意,她有这个胆量吗?一篇文章会导 致文化大革命吗?说海瑞罢官一文“导致”了“文革”的产生,把“文革”的责任推到了姚文元的身上,这与历史的真实相差太远了。

再其次,“四人帮”至多在主管意识形态方面掌了一点权,其权力十分有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有许多更重要的部门,他们是管不了的。例如,经济部门 不是 “四人帮”所掌控的,但经济照样到了崩溃的边缘;外事部门不是“四人帮”插手的,但也有许多错误;公检法部门并不是“四人帮”直接掌控的,但是问题仍然非 常惊人,“四人帮”对此也是难以负责的。

学者:林彪集团也不应对“文革”负主要责任

朱长超还说,林彪或林彪集团要对“文革”的历史负主要责任,这种说法不够正确,依据不充分。

首先,林彪从来没有对文化革命的纲领、计划的制订有所参与。也没在“文革”初期和整个过程中,参与全局性的领导工作。

作 为“文革”准备阶段制订的纲领性文件的《二月提纲》是刘少奇、邓小平搞的,第二个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是陈伯达、康生等人搞 的,林彪都没有介入。林彪介入“文革”是被动的。八届十一中全会,毛泽东要选林彪当接班人,林彪是不情愿的,推辞的。九大中将林彪副统帅和接班人的地位写 入党章,不是他所愿,他曾四次拒绝,两次书面表示拒绝。后毛泽东有批示,一定让他当副统帅,他将有毛批示的文件撕碎、掷掉,由叶群捡了起来。九届二中全会 后,林彪书面报告要求辞职养病,毛泽东也没有同意。此后,林彪对“文革”处于怠工状态、边缘状态。

“四人帮”、林彪集团被公审时的法庭全景。(网络图片)
第二,林彪对文化革命是有所抵制的。

毛泽东在“文革”初起时,暗示林彪要给江青在军队里安排一个职位,林彪作了抵制。他在日记中明确表示,不能让那“婆娘”插手军队的事情。当毛泽东带信林彪,要求给江青安排军内职务的时候,林彪要求有毛泽东的书面指示,结果毛始终不愿意写,林也始终没有安排江青职务。

到 中共九大时,林彪提出的建议是:结束“文革”;对“文革”中被整的750万人应取宽容态度;解散一切群众组织,发展生产,国家进入正常秩序。1970年3 月12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前夕,林彪给毛泽东写了封信,信中提出五点看法,“请主席指教:对文化大革命设一个时间;全面恢复党组织、政府部门、各机关 企业、农村公社、社会秩序;抓战备,发展国民经济,解散一切群众组织,停止内战。党内外清查出七百五十五万多人的案例给以明确、宽恕处理。”但这些建议遭 到毛泽东的反对。

林彪主持的、由陈伯达起草的中共九大政治报告的主旨是要结束“文革”、发展生产。这个文件被毛泽东所否定。后来毛泽东采纳 了张春桥主持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九大报告。林彪念九大报告,并不是他内心的主张,他是奉命读报告。出于对报告精神的不满,他此前没有看过报告。叶 群事后说她担心林彪念错,林彪则愤愤地说,念错才好呢!

第三,林彪集团至少在“文革”初期,是根本不存在的。首先,“文革”初期,邱会 作、李作鹏等人都受到很大冲击,缺乏与林彪结成集团的条件。即使这些人后来得到了解放,担任了重要职务,与林彪也没有亲密关系。其次,退一步说,即使后来 成了一个集团,也只存在于1969的九大到1970的庐山会议的一、二年间。1970年庐山会议上,林彪集团被认为是反党阴谋集团,毛泽东发起了批林整 风,陈伯达被捕,黄吴叶李邱被逼检查。1971年,林彪死于蒙古的温都尔罕,他的几个部下也在那一年被关押。文化大革命仍然继续着。“文革”的后半段,林 彪派系的人,死的死,关的关,批的批。朱长超质问,早已死去的林彪、早已消失的林彪集团,怎么能对十年的“文革”负责呢?再其次,林彪、黄永胜他们的权力 十分有限,林彪虽然是副统帅,实际上他没有权,他也不要权,也不管事。黄永胜几个,至多只管军队的某一个方面。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司法的进行、教育的发 展,等等,他们无法负责。

毛泽东对“文革”的细节性指导

1980年11月20日,被隔离审查四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北京对江青进行了公开审判,12月24日上午江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辩护发言。

江青是唯一为自己辩护的“四人帮”成员,她辩护说,“我只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他叫我咬谁我就咬谁!”

她说:“我所干的这一切,邓小平、华国锋,包括你们现在在台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异口同声地拥护过,参加过,你们又怎样解释你们当年的行为呢?”

“这都是你们也同意的,很多人都举手的,是我江青做的么?”

“从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来,也就是中共中央通过重要的通知,发动文化大革命以来,到毛泽东主席逝世,我没有什么自己的纲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执行捍卫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指示和政策的,是执行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

资深“文革”研究者、芝加哥大学王友琴博士表示,毛泽东是“文革”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他对“文革”不但作整体性控制,也做细节性指导。

毛 泽东亲自撰写“516通知”这样的“文革”纲领、在天安门城楼上八次接见红卫兵、提拔无限吹捧他的林彪当“接班人”、建立以他妻子江青为“第一副组长”的 “中央‘文革’小组”、发动“打倒刘邓陶”、支援所谓“一月夺权”、组织“革命委员会”、发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等等,这些无疑都是对“文革”的总体 性的指导。

文革期间,毛泽东接见红卫兵,天安门前疯狂的红海洋。(AFP/Getty Images)
1968 年7月28日,毛泽东接见北京五所大学的五个“造反派组织”的领袖。谈话的主要内容是毛泽东派“工人宣传队”进入大学。就在结束谈话之前,毛泽东的话题忽 然转到了刘少奇的身体上,他说:“听说刘少奇也救活了。刘少奇、薄一波几乎死了,得了肾炎、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四种病。四、五个医生、两个护士抢 救,才救过来,脱离危险期了,你们听说了吗?”

王友琴认为,这段话和前面的谈话内容并不相衔接,突然转到刘少奇身上,显然是因为毛泽东的心里在牵挂此事。这一谈话发生在刘少奇被连夜建筑的高墙隔绝一年之后,距离刘的死亡也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表明毛泽东对刘少奇的状况了解得很清楚,连有几种什么病都记得很清楚。

在刘少奇子女的文章《胜利的鲜花献给您》中提到,1972年他们给毛泽东写信,请求见父母。毛泽东批示让他们到监狱见母亲,批示的开头一句是“父亲已死”。从这个情节可知,毛泽东对刘少奇死后子女探监见母亲这样的细节,也是亲自控制的。

另 一个例子,是林彪乘飞机出逃时,其女林立衡没有随从,而是向上报告了她父母的动向。但她后来也被监禁。据《我所知道的叶群》(官伟勋,中国文学出版社,北 京,1993,180页)说:“1974年7月31日,毛主席收到林豆豆的信,做了批示:‘解除对林立衡的监护,允许她和张清林来往,她和死党有区 别。’”

张清林是林彪夫妇生前为其女儿选好的“对像”。这段批示也显示毛泽东亲自控制林的女儿与其对像来往这样的细节。那时候林彪已经死了三年。

还有一个例子。1966年7月毛泽东决定撤销工作组,北京大学“工作组”组长张承先遭到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学生的皮带抽打、戴高帽子、坐“喷气式” (指被反 剪双手弯腰低头被斗的姿势)。8月17日,毛泽东的指示被传达:“张承先可以和工作组一块出来(指离开北大)。张承先有心脏病,有错误不要整死。”(见 《北京大学纪事》,65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张承先地位没有刘、林那么高,是一个省部级干部。

王友琴表示,上述几例,仅仅是现在能看到的、被大大删节过了的历史事实。毫无疑问,大量更多的阴暗恐怖的细节,则由于明显有损 于毛泽东或者共产党的形象,而始终被掩盖着,或以某种手段永远抹掉了。但已有的细节令人可以推断,毛泽东就是这样直接地、细致地控制某一个人是否应该“整 死”。

“文革”初期 刘邓领导下的“文革”

1966年5月4日到5月28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文革”的指导性文件“516通知”,清洗了高层领导人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在刘少奇主持的清洗彭真的大会上,彭真表白他第一个喊“毛主席万岁”,结果无济于事。

李 雪峰在1998年发表的《我所知道的“文革”发动内情》中写道:“5月11日下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刘少奇主持。少奇、小平、总理都坐在 主席台上,毛主席仍在外地没有回来参加。…………听见有人在后面拿着什么材料念。彭真一听就火了,态度激昂,回过身来朝着后面大声说:‘谁是第一个喊叫万 岁的!’”证明历史上是他先喊主席“万岁”的。

朱长超表示,“文革”破坏最严重的时间是在1966年初期6-8月这个阶段,这是十年浩劫的大破坏阶段。“文革”中,抄家、批斗、喷气式、阴阳头、游街等破坏性极大的社会事件,都发生在这个阶段,大批人被打死、杀死,许多人自杀,也都是发生在这个阶段。

这 一期间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领导是刘少奇和邓小平,“文革”运动也由刘邓领导。期间,全国各地大破坏、大抄家、大斗争的横扫牛鬼蛇神运动,基本上都是在中共 党委严密领导下进行。各地的运动,一是由各级党委抛出所谓有历史问题的人作为运动对象,发动群众进行批斗;二是抛出对左的路线跟得不紧的干部作为运动对 象,以此表示自己紧跟运动,掌握运动的领导权。许多领导运动的人这样做,一是为了保护自己,二是袭用了反右运动、反右倾运动的常规模式。

即 使是刘邓和他们“文革”初期压制群众的路线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受到了批判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运动也还是在中共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直到1967年上海一月 革命风暴,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国务院、中央军委发了贺信,各地的造反派才迅速产生和和活跃起来。朱长超表示,作为群众组织,他们的能量很有限,他们 所做的,都是以当时的人民日报社论为依据的。516通知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只是听从中共的号召罢了。这些造 反派,只是毛泽东政治斗争棋盘上的卒子。

朱长超认为,从更远的历史讲,邓小平领导的反右,刘邓积极参与的批判右倾机会主义之风,刘少奇和他 的妻子王光美四清时的形左实右、残酷斗争之风,客观上对导致“文革”的发生,也作了一定程度的铺垫。清除彭罗陆扬,改组北京市委,刘邓出于自保或别的动 机,一步一步地主动或被动为毛泽东实施“文革”战略目标扫清了道路,也为自己的失败和灭亡准备了条件。

批斗中共国家主席刘少奇(网络图片)
邓小平“永不翻案”保证书和效忠华国锋信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亲自提出、亲自领导的。这是一个兴无灭资,保证我国永不变色、避免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复辟危险的伟大革命运动。这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壮举。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
——(1966年10月2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检讨》)

“对于我本人来说,文化大革命也挽救了我,使我不致陷入更加罪恶的深渊。”
——(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邓小平《我的自述》)

“我 入党40多年来,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结果堕落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革命群众揭发的大量事实,使我能够重新拿着镜子来认识我自己的真正面 貌。我完全辜负了党和毛主席长期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以沉痛的心情回顾我的过去。我愿在我的余年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我的资 产阶级世界观。对我这样的人,怎样处理都不过分。我保证永不翻案,绝不愿作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邓小平《我的自述》)

“特别重大的是我长期没有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揭露我和批判我,是完全应该的,它对于我本人也是一个挽救。我完全拥护主席的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

“关于我自己,我的错误和罪过,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
——(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

“我 衷心地拥护中央关于由华国锋同志担任党中央主席和军委主席的决定,我欢呼这个极其重要的决定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意义。不仅在政治上思想上华国锋同志 是最适合的毛主席的接班人,就年龄来说可以使无产阶级领导的稳定性至少可以保证十五年或二十年之久,这对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来说是何等重要啊!怎不令人欢欣 鼓舞呢?”
——(1976年10月10日邓小平《给华国锋的信》)

“情不自禁地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我用这封短信表达我的内心的真诚的感情。
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万岁!”
——(1976年10月10日邓小平《给华国锋的信》)

“我完全拥护华主席最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完全拥护华主席抓纲治国的方针和对当前各种问题的工作部署。”
(1977年4月10日邓小平《给华国锋、叶剑英的信》)

“在党中央决定由华国锋同志担任党中央主席和军委会主席的时候,我知道了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以最英明果敢、最正确的方式战胜四人帮的伟大胜利的时候,我在七六年十月十日曾向国锋同志和中央用书面表达我的真诚拥护和欢欣鼓舞的感情。”
——(1977年4月10日邓小平《给华国锋、叶剑英的信》)

学者:“文革”应由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负责

朱 长超认为,“文革”中的责任,毛泽东应该负责,刘少奇邓小平应该负责,一直遵循着毛泽东 “文革”路线的周恩来应该负责。江青陈伯达的“文革”小组应该部份地负责,“四人帮”应该部份地负责,林彪也应部份地负责。他们各有各的责任。“文革”总 体的错误,全局性的错误,应该由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负责,而不应由“四人帮”负责。

朱长超称,将一切“文革”罪恶推到林彪、“四人帮”和造反派身上,是中共有些人为了逃避自身作为“文革”极左路线的积极参与者、执行者的责任的策略,是为了粉饰自己长期鼓吹阶级斗争路线、积极斗争他人的丑陋历史所采取的一种策略。

有评论称,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共领导人之所以要颠倒黑白,硬说林彪、“四人帮”利用了毛泽东发动的“文革”,目的是为了让林彪、“四人帮”充当“文革”的“替罪羊”,从而推卸毛和共产党的罪责,让中共的独裁统治继续苟延残喘下去,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

退出中共恰恰是不参与政治

【文/子明】当劝中国同胞退出中共恶党组织时,有些人会说:“我不想谈论这个问题,我不想参与政治。”在很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好象一谈到“共产党”三个字,就是谈论政治问题。

其实,如果冷静的想一想就会发现:无论你当初出自于什么动机加入中共党、团、队组织,那都是切切实实的参与了政治,而且是参与了全世界从古到今最肮脏的政治——共产党的政治。

那么,今天,当我们退出中共恶党各种组织时,是不是真正的退出中共所代表的那种肮脏的政治呢?是不是摆脱中共政治对人的思想束缚和人身束缚,而开始自主的人生呢?

退出中共之后,你不必要时时处处再站在“党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你可以选择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或选择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思想的角度,或选择有自由理 念的外国人的角度,选择多个角度来思考同样一个问题,思考中国的现状与未来,思考中共播放的新闻是真是假、是何用意,分析中共官员的言行,等等。这样的多 角度思考,也许会让你发现原来世界是另外一个样子的。

退出中共,不参与中共的肮脏政治之后,你才能避免成为中共打人的棍子或害人的帮凶。这是因为,中共历次发动迫害运动时,无不高举“政治旗帜”,无不要求全体党员服从“党的最高政治利益”。在“文革”中,中共党员和红卫兵等,被中共愚弄而冲在第一线,成为中共杀人的直接凶手;即使没有直接参与批斗,在底下尾随中共表态、呼口号的人也同样是帮凶呀。

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很多人明知道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明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在做好人,但由于中共要求其成员要服从“党的政治路线”,很多人就在这种“政治思想”支配下,泯灭自己的人性和良知,麻木不仁,甚至直接参与了迫害法轮功,为自己的未来埋下深深的祸根。

所以,退出中共恶党这种使人犯罪的“政治”之后,人们才可能谈得上真正的不参与中共的邪恶政治,或选择参与各种正常的政治活动。

不退出中共,永远会被中共“政治”这顶大帽子重重压在头上,永远谈不上“不参与政治”。

天安门自焚伪案与古罗马大火

【文/明理】古罗马史学家泰西塔斯曾记载:“在皇帝的私人竞技场上,一些基督徒被蒙上兽皮,让狼狗活活咬死,另一些人被紧紧地捆在十字架上,点燃后作为黑夜中的火炬。身穿驭手服装的皇帝和人群混在一起欣赏。”谁是导演这场对基督徒的暴行呢?是一个名叫“尼禄”的罗马皇帝。

公元六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夜晚,罗马城发生了大火,根据塔西佗的记载,大火蔓延很快,烧了五天。按普遍说法,大火是尼禄皇帝为夺取城中富贵人家的财产及嫁祸基督徒而指令军队放的。

城中十四个区有三个全部烧光,七个严重毁坏。有人说尼禄是纵火者。有些人甚至宣称看见尼禄站在高塔上穿着戏装,面对下面一片火海,弹奏着里拉琴,演唱他那关于特洛伊城陷落的民谣。

火灾之后,尼禄大兴土木,为自己建造了金碧辉煌的宫殿。人们对他更加反对了,公开说他放火是为了自己建造皇宫。面对这种指责,尼禄选中了基督徒来承担责任,先是指控他们纵火,后来又指控他们“仇视人类”。因为当时这些基督徒大都是穷人、奴隶和异乡人,迫害他们最容易。但是尼禄残酷屠杀基督徒的行为最终引起罗马人民的反对,罗马因此走向衰落和灭亡。

事隔二千年之后,在中土大地上,另一场“大火”燃烧了起来。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案发生。中共喉舌新华社一小时后向海外发布消息,称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后改口为七名。

然而,中共的喉舌“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天安门自焚”新闻节目疑点重重,例如,天安门广场面积大而且空旷,并没有陈列灭火器,何以在“自焚者”点燃 身上汽油的短时间内就有这么多灭火器对齐“救火”?点燃汽油短时间内就会把自身烧死,“中央电视台”并不是每天二十四小时开着多台摄影机对准广场,何以有 那么多摄影机多角度地把“自焚”镜头、包括特写镜头摄制下来?现场死亡的刘春玲,电视慢镜头中清晰显示是被一个身披军大衣的人从身后击中头部而倒下的……

同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表题为“中共制造自焚惨案,新华社造谣陷害法轮功”的声明,呼吁对事件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的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指无人见过“自焚”中死去的刘春玲练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八月法轮大法明慧网发布了《录像片:深入分析天安门自焚疑案》,揭示自焚骗局中的种种细节。

同月十四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中发表声明,指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并谴责中共以“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美国成立并宣布将“天安门自焚”事件列为第一个调查对象。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追查迫害法轮 功国际组织”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国立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对“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王进东的声音进 行的独立语音分析表明,中央电视台在三次节目中所播出的王进东的声音不是来自同一个人。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由北美非营利民间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的分析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影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至此,“天安门自焚”是中共制造、用以栽赃陷害法轮功的真相已大白于天下。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不但免费为民众祛病健身,而且普遍使人心道德回升,修炼者遍布世界各地、各个社会阶层,来去自由。法轮功明确禁止杀生,并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今,除了中共炮制的“自焚”,无论在中国大陆和海外各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另外一起类似事件。

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不断栽赃陷害,为迫害制造借口。但法轮功太正了,中共使尽浑身解数编造谎言也无法掀起“斗争”高潮,于是,中共江罗集团铤而走险,重拾古罗马尼禄的肮脏手段,搞出了“天安门自焚”伪案,挑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达到加剧迫害法轮功的目的。

迫害正信是不得人心的,所以强大的罗马在迫害基督教中最终走向了衰落和灭亡;今天的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打击“真、善、忍”而不断鼓吹“假、 恶、暴、色情”的东西,使社会越来越不可收拾,中共也越来越不得人心。现在,一亿人的“三退”大潮已呈不可阻挡之势,明智者都抓紧时间退出中共,以保平 安。

“1400例”的中共造假大曝光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明慧网记者综合报道)“1400例”是指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诬陷法轮功而抛出的欺天大谎。法 轮功是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一种佛家上乘修炼大 法,因为其教人修心向善和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迅速传遍神州大地,修炼人数迅速增长。一九九八年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证明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于百分之九十八。同时, 以乔石为首的老干部也做了详尽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例如《法轮功健身功效北京万例调查报告》中显示修炼者在修炼法轮功前后身心状况调查的结果:


九 九年以前,中国大陆的媒体对法轮功多次做出正面的客观报道。中央电视台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时在第一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五套节目中分别报道了国家体育 总局局长视察长春,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盛况,时间大约10分钟;《羊城晚报》于九八年十一月十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老少皆炼法轮功》的文章; 《医药保健报》于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报导了一篇标题为《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的文章;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 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十六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沈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 上,法轮功学员们多种难治之症痊愈的情况;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炼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炼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中国青年报》 1998年8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1998年8月28日
'《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
《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
然 而,一九九九年七月,风云突变,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瞬间抛出了“1400例”的谎言,喉舌媒体齐上,锣鼓喧天的大肆渲染,一幅幅血淋淋 的画面、一组组可怕的镜头铺天盖地而来,劈头盖脸地灌入人们的视听,顿时恐怖气氛弥漫全国,使许多不明真相的 民众开始敌视法轮功,自此法轮功学员们也拉开 了长达十二年艰苦卓绝的澄清真相、反迫害的历程。那么,这“1400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何九九年以前大陆没有一例类似报道,而法轮功传出至今日海外 自由国家的媒体从未有过类似报道?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典型案例,看看中共江泽民集团是如何编造假新闻栽赃诬陷法轮功的。一、利用精神病患者栽赃陷害

根 据中国卫生部一九九八年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有百分之五的人(约六千五百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和精神障碍,其中七成是重症精神病,约四十万人致残, 生活不能自理。九九年中共煞费苦心搜罗了许多精神病患者病发时的意外事故,栽赃嫁祸于法轮功。事实上“1400例”中有许多是精神病患者而决非法轮功学 员。李洪志老师从九二年传法开始就明确指出,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

●山东“铁锨打死父母”案真相

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 人王安收,因精神病发作将其父母用铁锨打死。王安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在当地法院判决王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的非常明白,山东省新泰市人 民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的部份内容:“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 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可是这个案例却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收入“1400 例”中栽赃到法轮功头上。

●黑龙江省双城市吴洪辉跳楼真相

吴洪辉,黑龙江省双城市卫生防疫站职员。早在二、三十年前,因与女 友恋爱多年被双方父母拆散,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引发精神病,之后多次出现精神分裂现象,严重时不能上班。他的精神病史,他的亲友都可以作证。吴江辉接触 过法轮功,但李洪志先生从传法开始就明确提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炼功,所以吴江辉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一九九六年吴洪辉精神病发作跳 楼后,他的妻子曾在双城法轮大法心得交流大会上指出过他有过精神病史,而且多次复发过,并写信给双城市政府澄清吴洪辉跳楼真正原因,明确指出是精神病复发 所至。

●黑龙江双城市王成祥九九年跳楼内情

王成祥,男,六十多岁,黑龙江省双城市韩甸镇粮库一名退休工人,家族有精神病史, 他的母亲是跳井死的,舅舅是上吊死的,家族中跳井、跳河、跳房、上吊等非正常死亡的就有十三人。引发王成祥发病的原因是一九九八年他儿子买了一套粮库的家 属楼,就动员父母也搬到楼上住。但王成祥上下六楼很费劲,再加上二、三年前他刚盖了三间新砖房,很遂心,舍不得卖掉,有一次对儿子说:你买了楼我也不去 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从楼上跳下去。后来勉强搬到楼上住,却整天郁郁寡欢,精神恍惚,要寻短见。

家人对此很担心,王成祥的老伴就劝他炼法轮功,让他开一开心,减轻点精神负担。王成祥不看《转法轮》,象征性的比划比划动作,根本算不上法轮功学员。九九年正月初二夜里,由于家人没看住,王成祥从他家六楼跳下自杀了。中央电视台就这样把他的死嫁祸于法轮功,粮库的职工都说“他跳楼可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不炼法轮功也得自杀,他们家两辈就出三个。”

●华南理工大学家属余素昭自杀案真相

余 素昭在文革期间曾因精神病到广州芳村精神病院治疗几个月。九五年她隐瞒病史学起了法轮功(法轮功规定有精神病史者、家族有精神病史者不准修炼法轮功)。九 八年初余素昭精神病复发,被家人送精神病院治疗。期间,法轮功学员劝其不要炼,她也表示不炼了,并将全部法轮功书籍、炼功带退还,从此以后不再炼法轮功 了。半年后,她精神病再次发作,坠楼身亡。显然她的死和法轮功没有丝毫关系。

●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跳河自杀真相

重庆永川双石 镇龙刚,家住双桥街七十号,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龙刚死后,一个姓杜的记者采访他的妻子,把一些诬蔑法轮功的话写在纸上,叫她照着念,并给了她二百元钱。 龙刚父母投书明慧网说:“儿子有没有精神病作为父母是最清楚的,天下哪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儿子确实有精神病,当时是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与法轮功没有任 何关系。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作为他的父母,我们必须说真话,不能昧着良心。”

●河北任丘朱长久残杀父母事件真相

朱长 久,河北省任丘市青搭乡张各庄村人,一九九七年患精神病,他的妻子边立新经常发现他精神恍惚及胡言乱语,言行异常,但九九年初病情有所好转。九九年七月,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父亲朱振虎把他保存的法轮功书籍烧掉,村干部及乡派出所天天找他谈话,使他受到巨大精神压力,精神病复发。十一月二十五日,他两眼发 直,不穿衣服赤条条的傻笑,第二天凌晨,突然用铁锤将父母杀死。

这本是一宗精神病患者发病错杀父母的案件,中共媒体发布的新闻稿完全不提他患病事实,却以《法轮功分子残杀父母》为题,将责任推到法轮功身上,并收入1400例。

●马建民剖腹自杀,原系精神病患者

河 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马建民,本人及家族都有精神病史。他是一个气功爱好者,前后练了十几种气功,当时社会上流行什么他就练什么,也跟风练过法轮功。有一 天,马建民一个人在家,他的家人回来时,看到地板上有很多血,马建民肚子剖开,肠子外流,死在了厕所里。家人赶紧报案,尸体被送到华北油田总医院急诊科缝 合。当时公安局的人明明知道:马建民死的时候是一个人在家,究竟为什么会剖腹,谁也不清楚。可是为了迎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讨好公安部,为捞取政治 资本,硬把马建民的死说成是“剖腹找法轮”。当时央视去马建民家编排节目时,马建民的儿子一再声明其父的死与法轮功无关,并且拒绝在电视上表演。但央视不 顾事实,仍然一手编导了“剖腹找法轮”的骗局。

●跳井自杀的刘品清不是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机台的站长刘品清,因 生活压力出现精神问题自杀。据当地的知情人士透露,刘品清做生意赔了十多万元,而且跟妻子关系不和,长期分居,在这种压力下,精神上出现了问题。这时有人 跟他介绍法轮功,他就看了看书,但根本没有修炼。当地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根本不是一个法轮功学员,他是在家庭遭受不幸的情况下自寻短见的。而一九九九年七 月二十二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播放关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决定,播放的1400例中谎称刘品清是“练”了功以后跳井自杀。

二、中共不法官员威逼、利诱当事人,栽赃法轮功

中 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是作为政治任务下达到全国各级官员的。许多地方不法官员为了邀功请赏、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不择一切手段编造假新闻栽赃法 轮功,公安人员逼迫犯罪分子,承诺减免刑罚;医院收买危重、绝症病人,承诺减免医药费。有些人就在这种威逼利诱下谎称自己是炼法轮功的,配合电视台、报社 记者演戏;有的人不愿违背良知说谎便遭到毒打折磨,最后还是被迫屈从于不法人员的淫威。

●辽宁盘锦市“魏家杀母案”内幕:公安部门许诺栽赃法轮功可免死罪

2000 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事后了解到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 她在晚上将其母杀死。后来,公安部门的人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炼法轮功,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 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

●张海青“罗锅事件”出笼内幕:中央电视台记者许诺药费减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央电视台以每 天90分钟时间连续播放诬陷法轮功的节目时,播出了一个所谓“罗锅事件”。此人张海青,在盘锦市开了一家刻字社,家庭很困难,住在农村,因患脊椎炎到北京 协和医院看病,他妻子说当时在北京医院排队挂号人很多,他们排很远的队。这时来了一个记者说是中央电视台的,和当时排队的人说谁想上电视说法轮功不好,就 给谁先挂号,并且药费减半。因为当时他们看病着急,张海青就胡说自己是炼法轮功炼成了罗锅,并且按记者写好的台词说了些不好的话。结果是先挂了号,但药费 没有减半。后来张海青的妻子说中央电视台竟骗人,药费都是自己花的,至于张海青从没炼过法轮功,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黑龙江农妇李淑贤病重:医院院长承诺免费治疗

李 淑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崔家屯农妇,婚后在阿城区大岭乡居住。一九九九年七月李淑贤患胃溃疡住进哈尔滨第四医院,病重期间因生活贫困交不上住 院费,医院院长主动给他们出主意:你们就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炼的,就能获得免费治疗,并在生活上还能给予照顾。李淑贤及家属为了利益同意了。于是,哈尔滨 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到医院采访,用编好的台词让李淑贤的丈夫照着说,还告诉他:你得带着表情,说得象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事后李淑贤病情不断加 重,被医院强制出院,回家后时隔不久就死亡了。

李淑贤被列入栽赃法轮功的1400例中,被中央台多次播放。有人问当地官员:为什么中央电视 台向全国人民撒谎呢?官员说:“这么大的媒体哪能不出现一点纰漏呢!”话一出口,闻者寒心。阿城区强行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还播放此录像,法轮功学 员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包括你们和大家都知道是谎言和欺骗,还拿出来给我们看?”当时,他们就不放了。

●辽宁杜维平之死的事实真相:电视台记者承诺付报酬

杜 维平,女,辽宁省铁岭市大甸子镇人,身患怪病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在家中死亡,时年22岁左右。据了解,杜维平生前到处求医,找巫医、去基督教会祷告均未见起 色。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学了一、两个月法轮功,炼功动作还没学会就不学了。死亡前几天还请巫医到家中治疗,当时巫医告诉她及家人在三天之 内不允许见任何人,她都照办,过了不几天就死了。

当时正值江氏集团开始诬蔑法轮功,当地不法官员到处找诬陷材料找不到的情况下,铁岭电视台 记者崔大新,与报社记者多次到杜维平家里,要她父母作假证陷害法轮功并承诺给一笔钱作报酬。杜维平父母在金钱的诱惑下违心作了假证。这件事在当地引起很大 反响,有的老百姓说:通过杜维平这件事,我知道了电视台所报导的这些都是假的,我们不会相信的。

●山东蒙阴县宣传部捏造“练功致死”,死者家属不同意遭毒打

山 东蒙阴桃墟镇居民石增山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治不好,附近的居民都知道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然而蒙阴县宣传部为了搜罗诬陷法轮功的材料向上级邀 功,组织专人编写了一份材料,说石的女儿炼法轮功,不让吃药、不让打针,最后死了,要求石增山配合电视台,念这份稿子录像。开始石增山不同意,不想出卖良 心说假话。但是镇政府组织了一批打手用了三个晚上对石增山进行非人的折磨、毒打,致使石增山被迫妥协,配合电视台说了假话,做了录像“揭批”,造成了终生 遗憾。

●张清贺杀伤亲人,公安局告知栽赃法轮功可以不判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个叫张清贺的工人,因患贫血、神经衰弱及其它慢 性疾病,曾服过8个月中药。后因支付不起药费,经医生开方自己配药吃。但由于不懂药理,他自己往里加了两味中药,服药后,他就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自制的状 态。一天他吃完药后准备自杀,被他母亲和妹妹发现了,前去劝阻,他在药力作用下出现杀伤自己亲人的事件。张清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收审后,多次被逼 强制承认炼过法轮功,并被逼迫承认是因为炼了法轮功才出现恶性事件的,而且告诉他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

●“井架上吊”实为城管逼死

吉 林市郊一农民以修车为生,由于没办理营业手续,修车工具被城管没收,他不堪巨大的生活压力而上吊自杀。当家属要告城管部门时,当地民政部门为政府部门开脱 责任,给予抚恤,把死者说成是练法轮功的。公安部门特意在死者周围摆上李洪志老师的相片和两瓶白酒,对死者重新录像。其实周围老百姓都知道,死者从未炼过 法轮功。人们也都知道修炼法轮功是不喝酒的,但当时当地公安部门还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录像中露出破绽,使拙劣的谎言不攻自破。

三、利用普通人的正常病逝栽赃法轮功

生、 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现象,疾病是造成死亡的首要原因,据中国统计年鉴一九九八年所记载的全国平均死亡率,一千万人中每年约有六万五千人死亡。在医学比 较发达的美国,每年仅急性心肌梗塞死就有二十万人。法轮功是一种古老的佛家修炼方法,他的祛病健身效果显著,但并不是说接触了法轮功、炼了法轮功就上了保 险,包治百病长生不死。中共则毫无边际的把一些人的正常死亡说是因炼法轮功致死。其中有的人根本没有接触过法轮功,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为治病接触过法轮 功,有些人在亲属的劝说下炼过功,但是他们真正的死因却是疾病。

举个简单例子,著名演员陈晓旭(八七版《红楼梦》林黛玉的扮演者)病逝后, 科痞何祚庥称“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引发强烈的争论。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此言论进行了严厉批驳,他指出:“如果因为去世的 人吃过中药,就认为是中医药有问题的话,那么,去世的人吃过西药,是不是也要认为西医药不科学?”与此同理,去世的人为治病也炼过法轮功,就能说是法轮功 致死的吗?我们看看下面几个被收入“1400例”的事实真相,听听他们的家属怎么说。

●马锦秀被江氏集团算在“1400例”内的事实真相

据 马锦秀的女儿披露:马锦秀于一九八一年左右患了糖尿病,每次都是四个“+”号,每天每顿吃三十多片药,饱受疾病折磨,特别是九四年和九五年两次中风致使面 部偏瘫,十多年一直在死亡的边缘上挣扎,甚至早早就做了身后事料理,嘱托亲属:万一自己有什么不测,帮忙照看三个孩子。一九九六年马锦秀学习了法轮功后, 病情奇迹般好转,面部的偏瘫迅速恢复,糖尿病的症状全都消失。直到九七年又出现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几个月后病故。马锦秀好几次跟女儿说:你看你某某阿 姨,某某叔叔,比我后得的糖尿病,都比我先走了,还就算我活的长了,我还能得大法,真是幸运。

九九年七二零以 后,江氏集团为了栽赃法轮功, 把马锦秀也列入“1400例”,其女儿听说后心情异常沉重,“妈妈明明是因脑梗塞病故的呀,怎么成了炼功造成的呢?妈妈在医院治疗了几个月去世,在医院, 接受了大量的治疗,药也吃了,药液也大量注射了,可还是去世了,我们能说是医院造成的吗?因为医院也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的。为什么妈妈炼过功,就说 炼功造成的呢?”马锦秀的丈夫也说:说你妈妈是炼功致死的,那倒不是,她是近二十年的糖尿病,又是脑梗塞。

●黑龙江省五常市兽药厂职工李凤香的真实情况

一 九九八年春,家住黑龙江五常市的李凤香患乳腺癌晚期,肿块已经开始大面积化脓。她的妹妹是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仅修炼一个星期,原来患有静脉炎、气管 炎、甲状腺、心脏病、腰间盘突出等症状都不翼而飞,她亲身体验到大法的神奇,就专程去劝病重的姐姐也炼法轮功。李凤香炼功后,病情就有了明显的好转,但她 毕竟是属于危重病人,于九九年六月病逝。中共把她的死归结到1400例中,她的丈夫迫于压力作了伪证。她的妹妹投书明慧网说:“如果不炼法轮功,说不定九 八年都过不去。开始炼功不长时间,病情得到控制,精神焕发,脾气也变好了,天天乐呵呵的到炼功点学法、炼功,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 这用任何一种医疗手段都达不到的。”

●陈宇平之死的真相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学校教师陈宇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次被确诊为 肝癌晚期,死时34岁。九九年当地“六一零”(江泽民专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为追随江氏集团栽赃法轮功,谎称其是炼功致死,并收 入1400例。他的妻子刘志红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投书明慧网提到:陈宇平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之前从未炼过法轮功,之后她自己不顾李洪志师父对危重病人不能进 班的规定,要丈夫炼功祛病。可是他不能做到真正的修炼,所以没有出现祛病健身的超常现象,照常病逝。

●我丈夫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列为一千四百例之一

王喾是机关公务员,一九八四年得过乙型肝炎,一九九八年五十岁时死于肝硬化,却无故被收入1400例。他的妻子二零零一年投书明慧网说 “一九九八年八月,不知记者采访的谁,在报上登出来了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栽赃陷害法轮功。我丈夫纯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 功。”并提到“五十岁的他去世的原因是:1、在工作中说真话受排挤;2、工作中叫人骗了一把,自己拿钱给补上;3、因为他哥哥在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去 世,死于肝癌,时年五十岁,弟弟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九日死于肝病,时年四十六岁,因为他们兄弟都有肝病,所以对他压力很大。”

结语

中 共谎言无论怎样粉饰也掩盖不了真实,如上列举的事实在“1400例”中比比皆是,由此可见这1400例完全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了迫害法轮功而欺骗民众的弥 天谎言,手段之卑劣实属古今罕见。迄今,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二年了,中国也成为全世界唯一一个不允许修炼法轮功的国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已经传 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跨越国界和种族的界线,获得各阶层民众的广泛好评,得到各界褒奖和支持,法轮功的主要书籍《转法轮》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全世 界发行。当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受益于法轮大法神奇的功效时,而在法轮功的发源地——一些中国大陆的民众却因中共的谎言而失去了受益的机缘。了解真相,拒绝谎 言,诚盼可贵的中国人都能选择正义、选择美好。

中国农民的负担是减轻了还是增加了

【文/宇真】最近几年,经常看到或听到中共媒体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吹嘘,例如给农民减免农业税,给农民上疾病保险,按照农村人口给予生活补 贴等等。除建房方面的税照收 之外,农业方面的税收一概全免了。但是,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剥去了这些伪装之后,我们惊奇的发现当今大陆农民的负担并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 这话并非危言耸听,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那咱们就用事实来说话吧!我最近去农村老家做了一个实地调查,共调查了两方面情况:一是农民的负担情况,二是农民 的疾病保险治疗情况。我先用对比的方法谈一谈农民的负担问题,俗话说有对比才有鉴别吗!

就拿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来说,给她家的种地补助款接近四百元,还给他家免了不到五百元的农业税、上调款、提留款,从表面上看起来对比以前多收入了九 百多元人 民币。但是,再算算开支帐,比比以前其结果却恰恰相反。以前没免农业税时因为买化肥、种子、农药的价钱低,全家共用一千元钱就够了,而现在化肥、农药、种 子的价格比以前长了三、四倍,全家再买同样的化肥、种子、农药则需要五千元钱,需要比以前多开支四千元钱。这样算一下收、支总帐,这个五口之家比以前反而 多开支了三千元钱。你说,农民的负担是减轻了还是增加了?

那么说到此你可能要问,国家为农民投入了那么多钱,农民的收入怎么反而降低了呢? 谁是其中的盈利者呢?知道底细的人都明白,化肥、种子、农药比以前长了三、四倍的价格,是不是这些厂家都发了大财呢?非也!之所以价格这么高,就因为这个 价格是中共一手制定的,长了大价格以后,它用税收的名义从厂家把大批的钱提走了,人们看到它拿走的是商家的钱,然后从中拿出一小部份再补助给农民。殊不知 这钱根本上来说还是农民出的。这就等于中共这只手从农民的兜里拿走了大钱,那只手还给了你一点小钱。还美其名曰:支农、免税、补贴。这不是瞒天过海吗?这 不等于是打家劫舍的强盗还要假充善人吗?

下面再说一说农民疾病保险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得了阑尾炎,在县医院做了阑尾切除手 术。手术后在医院里住了七天院,检查化验费、手术费、医药费合计用了三千元。疾病保险按百分之六十给报销,也就是说给报销了一千八百元钱,自己承担了一千 二百元。表面听起来这个疾病保险对农民还真有实惠,但再深究一下,实质却不是这样。其中的化验检查费、手术费权且不说,就单拿医药费这一项来看,就很能说 明问题。在这三千元开支当中,其中的二千元钱是医药费,这二千元钱的药品如果到一般的医药门市去买,只花七百元钱就能买下来,而且买的还是同样的药品。这 就是说在医院里光药品费这一项就多花了一千三百元钱。实际上等于疾病保险并没有给报销,只是多转了几个弯儿而已。你说这个疾病保险不是在沽名钓誉吗?

从上述的事实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当今中国大陆农民的负担不是减轻了,而是增加了。这是事实。

全世界二百来个国家,要农业税、上提款的只有中国、越南。象印度的国民经济不如中国,却在十年前就已免除农业税。再比如美国,政府实行“休耕”政策,即种地二年休息一年,休耕的损失由政府补贴。而中共免收土地税,只是做了一点早该做的事,又何以在国人面前炫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