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

真相网:“一份人人应该了解的法庭辩护词” (今天共有2篇文章)

真相网:“一份人人应该了解的法庭辩护词” (今天共有2篇文章)


一份人人应该了解的法庭辩护词

Posted: 14 Dec 2012 10:03 AM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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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2.12.14】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传送法轮功资料而被非法强行抓捕,羁押数月后,于2012年11月,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这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庭审。

这仅是一个普通法轮功学员受冤的案例。事实上,自1999年7月以来,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至今,至少数 万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冤判入狱,罪名均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事由也大同小异,不外乎有对外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以及散发法轮功资料的 行为。

受家属委托,大陆知名律师郭莲辉顶住巨大压力出庭为这名法轮功修炼者辩护。郭莲辉律师在详细研究案情后,写出了一份揭穿政府违法的辩护词并当庭诵读,震惊法庭。

判法轮功学员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 违宪、违背普世原则及涉反人类罪

郭莲辉律师认为,整个十几年来,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以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罪的案子,均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是违宪、违背普世原则、涉嫌反人类罪的行为。

出于保护当事人,避免其遭当局报复而故意加重冤判,本文删去当事法轮功修炼者的姓名。

事实上,近十几年来,法轮功修炼者受冤判的案例均大同小异,这位法轮功修炼者可被看作是千万受冤者之一。

(为便于阅读,对辩护词稍有删减及格式调整)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XXX亲属委托,我出庭担任XXX的辩护人。现就X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就XXXXXXX区检察院的指控,辩护人认为XXX的行为不符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

1、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本案不存在XXX利用邪教组织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没有确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

最 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中也没有提及或认定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2005年4月9 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

这两个文件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组织认定的最新官方文件。至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法发(1999)29号】提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因该通知不属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司法依据。

且该通知严重违背人大《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精神实质。这种僭越行为有强塞私货、扰乱司法之嫌。

就连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做出的取缔法轮功的决定也是将其定性为未经依法登记的非法组织。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通告也没有确认法轮功是邪教组织。

所以起诉书指控XXX的行为性质的认定是错误的。

XXX 作为法轮功的信仰者笃信法轮功,坚持修炼。但XXX只是一个信仰者而已,只是以自己的行为去践行自己的内心确信。在1999年,有资料显示法轮功信仰者达 9000万以上。法轮功信仰者的动机都很单纯,完全是为了祛病健身修身养性。其中许多法轮功学员,正是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不愿唯利是图,能坚守住 做人良知的离退休或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

XXX与其他众多中国公民一样学习、修炼法轮功,被法轮功理念吸引,通过自己的修炼感受 到法轮功的益处。XXX深深认同法轮功信仰。XXX没有因修炼法轮功教唆别人犯罪。只是基于自己对法轮功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在自己的内心与思想深处以法轮 功理念为指导修身养性,追求"真、善、忍"。XXX修炼之根本目的只是追求强身健体、修身养性。

2、XXX不具有该罪的主观要件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法律的实施而有意识地去做。该罪"行为人的目的一般是煽动他人抗拒法律实施",不具备此目的,不构成此罪。XXX主观上不具有这一目的。

首先,XXX认为法轮功指导信众从善行善,修身养性,不可能是邪教。她把对善的追求作为其修炼的根本和唯一目的,不认可关于法轮功是邪教的谬论。她修炼法轮功没有抗拒法律实施的目的。公诉机关在一审庭审中也未向法庭出示XXX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的证据。

XXX 的行为是思想自由的表现。思想自由的含义不单是纯粹的大脑活动,思想的表达自由也是其应有之意。法律应是规制行为,而非思想。若法律仍对其定罪量刑,则是 对思想自由的严重侵犯。XXX没有煽动他人破坏法律实施。必须保护XXX作为人应享有的思想自由,因为这是人的主体性的要求,是基本人权,不容公权力肆意 介入和侵犯。

XXX没有主观恶性。XXX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积极实践"真、善、忍"的理念,与人为善,待人宽容,没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有关法轮功性质的不同认识应通过其他手段而非刑事处罚的途径解决。XXX没有仇视社会,仇视人民的行为,没有导致法律难以适用的 主观恶性。

总之,XXX主观上没有利用邪教组织,煽动他人抗拒法律实施的故意,其修炼法轮功的唯一目的在于自我的完善。

3、XXX行为不具备该罪的客观特征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在客观特征上表现为行为人特定的行为及行为对象。而XXX的行为并不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

XXX 信仰法轮功、她就有宣教自己信仰的自由。XXX散发宣传品的行为,是一种宣教自己信仰的行为,属于人权自由的范畴。我国政府签署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 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都保障了公民的这种自由。

综上所述,XXX的行为不符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此罪。不能以《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对其处罚。

二、本辩护人从普世价值、人类良知与理性、宪政精神等层面,论述对宗教信仰进行惩治的规范体系因违宪而无效,对信仰群体进行违宪惩治涉嫌触犯反人类罪,XXX的行为属于宗教信仰自由范踌,受宪法保障,XXX无罪。

由上文对XXX行为的分析,可以确信XXX行为的信仰性质,若对XXX定罪,即是思想入罪、信仰入罪,将与普世价值、法治精神及我国宪法及我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背道而驰。

(一)、对法轮功信仰者定罪违反的普世原则

1、定罪违反了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

人类有社会和文化的特征;人类需要心理、情感、精神的慰藉和灵魂生活,不同的生存环境、历史际遇、文化滋养和生命体验,致使人们产生了不同的信仰与思想情感。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保持人性发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条件;信仰自由,就像生命的权利一样,不证自明。

人类经过极为艰苦的奋斗、付出了极为惨痛的牺牲,终于在近代把信仰自由确立为一条普世规则。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规定:

"人 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理念、躬行、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 由。"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 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范 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也明确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

信仰自由涵盖了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三个维度:第一,宗教 自由原则,即作为公民信仰的对象,宗教本身有生存、发展的自由;第二,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即信与不信,信何种宗教,以何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宗教活 动的自由;第三,政教分离原则,任何团体、党派、组织、个人、包括宗教团体都不得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干涉宗教的生存、发展自由,也不得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 干涉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

信仰自由意味着允许个人自主选择不同的宗教信仰形式,既可以选择信众众多的宗教,也可以选择信众较少的宗教或新兴 的宗教;既可以选择已有的教派,也可以创立一个新的信仰体系;既可以是无神论,也可以是有神论、多神论或一神论。无论信仰真主、信仰上帝或者信仰法轮功, 都属于不可剥夺的信仰自由。同时,公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各种宗教活动,是宗教信仰自由的表现,公民一旦没有参与宗教实践和从事宗教活动的自 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是一纸空文。

2、定罪违反了政教分离原则

在世界历史上政治朦昧时期,宗教与政权的关系错综 复杂。有些宗教被立为正教,另一些则被贬为邪教、异端;有的被立为国教,另一些则惨遭打压、取缔;有些宗教干脆与政权合二为一,对其它宗教斩尽杀绝。随着 政治文明的发展进步,信仰自由最终被确立。由杰弗逊起草的《宗教自由法令》宣称:"信仰什么宗教,是上帝赋予人的天然的权利,不受他人的强迫,如果允许政 府把权力伸张到信仰领域,由官吏做主,那就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分离原则建立了一道政教"柏林墙",它体现的人神分野是人类 历史上一次思想大解放。政教分离原则意味着所有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相互没有统领和依附的关系,它从理论上斩断了两只"手":一只是教会伸向政权的 手,任何教会休想通过设立国教攫取世俗权力;另一只手是世俗政权伸向宗教的手,统治者休想利用教会干涉人民信仰自由,用信仰增加其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固性。

政教分离原则意味着,信仰是人自由意志的选择,宣教者无罪,信教者自愿,任何势力无权干涉。

信 仰包括主观、个人属性的价值和无法验证的超验主张,是公权力不应涉足的思想领域,是政府绝无理由介入的灵魂事务。政府既无权力确立一种全民的信仰体系,也 无权力评判或取缔任何一种宗教信仰。当下中国关于制裁邪教和取缔法轮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完全偏离了思想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

3、对法轮功惩治违反了"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这一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人 是社会的主体,需要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自由地接受信息和表达自己的意见。一个人如果被阻隔了外界的信息、剥夺了表达的空间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他的生 活将缺少尊严;他的人性就得不到充份发展。信仰自由真正实现,就必需允浒表达自由的存在,这已经是现代人文精神的一部份。

(二)、定罪违背了宪政精神

从 宪法层面看,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已经得到了比较系统的立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 人权"。这是中国政府公开宣布和承认自己在人权问题上的责任。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基本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 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基本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宗教 信仰自由的标准相同。当其他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所规定的具体措施企图威胁信仰自由时,宪法36条也成了信仰自由的最可靠的避难所。

极为遗 憾的是,由于国家机关执法人员缺乏宪法意识,在实践中并没有尊重宪法的这一规定;公民信仰者遭受来自执法机关经常性侵害的实例比比皆是。尤其是处理法轮功 严重背离了宪法确立的信仰自由的原则。把仅仅是传播信仰、印制宗教书籍、说明真相、游行抗议、悬挂标语等传教行为或表达思想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行为来处 理,造成了相当普遍的冤案错案。

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家里藏有法轮功书籍或光盘、仅仅因为电脑里存有法轮功资料就被关押、强制洗脑、劳教或判刑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些做法与中国宪法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严重抵触。

每一宗教都是一种思想意识,包含一套价值体系和超验主张,它一旦产生,便如同人之生命一样,是一种事实,并不以法律承认为前提。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了法轮功生存、发展的自由及公民信仰法轮功的自由。

从世界范围看,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禁止它的传播。民众难免产生疑问:难道中国大陆的信仰自由原则与其它宪政国家不同吗?到底谁的标准有问题呢?为什么众多国家的认识与中国有如此明显的差异呢?

对 XXX这样的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政策不但违反了普世原则和中国宪法,而且从实用及历史的角度来看,效果有限,甚至适得其反。法轮功原来在国内允许自由存 在的时候,它只是一个区域性的、影响有限的宗教;但是,自1999年对法轮功采取高压手段以来,不但没有制止它的传播,反而使其影响力扩大到世界范围,成 为世界性的宗教。

从历史上来看,对宗教、思想进行镇压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尽管过去的一千年里对各种"异端"的迫害不遗余力,但恰恰是当初 被诬蔑为异端的宗教成为当下的主流宗教。无论是宗教裁判所的鞭打和火刑,还是法西斯和极权政府的强制洗脑,都无法摧毁人们内心和灵魂的选择。政治压制只能 把宗教运动变成现实的社会运动,残酷的镇压除了制造政治恐怖气氛和人道主义灾难以外,也会制造激烈的社会政治运动。

强迫法轮功信仰者改变或 放弃信仰,耗费了纳税人的巨额财富,带来的却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人人自危、谈法轮功色变,不敢面对真相,不敢面对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暴行和苦难。清洗人 们内心信仰,既超出了政府的合法权限,也超出了任何世俗政权的能力。中国政府应当检讨前期政策,适时做出调整,尊重普世原则,践行宪法,在中国早日落实信 仰自由原则。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的义务,超越职权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 前,惩治法轮功信仰者的行动包括:监视、跟踪、窃听、搜家、拘捕、罚款、转化、劳教、判刑等限制或者剥夺法轮功信仰者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一个遵纪守法的信 仰者采取上述措施,无疑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由于"转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以此种方式限制剥夺公民的自由也是非法的,更是一种犯 罪行为。劳教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和《立法法》,本身没有合法性,依据违宪无效的法规限制公民的自由,是一种公然违法犯罪行为。对法轮功案件的实际侦查和 审判过程往往存在着大量瑕疵,比如对律师介入法轮功案件的限制、被告人的辩护权未受尊重、未做到审判公开、各地610机构对司法机关的不当干涉、超期羁 押、刑讯逼供等等。

辩护人认为,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过于激烈的运动式惩治行动,缺少对人权的基本尊重,违背起码的程序正义,有些行为构成违 法犯罪;对法轮功信仰者实施刑讯逼供明显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依法治国原则,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理念,也与国际人权准则和历史潮流背道 而驰。

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缺一不可。一项确定犯罪结构的刑法条文,如果没有需要保护的客体,那么 它就不能成为可做定罪量刑依据的独立法条;一个行为,如果没有侵犯某项刑法条文确定的需要保护的客体,那么这个行为即与该法条确立的罪名无关。

我 们看一下刑法第300条分别要保护的客体:第二款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权";第三款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自然人的财产权"。我们着重看第一款,即"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从该款内容完全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本意,即为了避免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在施行中遭到基于信仰原因的阻挠而设定。亦即,本罪的犯罪主 体必须是破坏了特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致使达不到立法目的,且情节特别严重。法轮功信仰者的修炼行为没有违反哪部具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更没有破坏法 律法规的实施。如果有、请公诉人具体指出来。

三、辩护人最后应当指出的是:

自从有人类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停止 对知识的渴求、对美好生活的追寻、对正义的求索,对意义的追问。由于不同的进路与回应,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这相当程度上体现在差异化的宗教信仰方面。这 种差异、加上一些宗教对信众的排它性要求,宗教与政府之间、不同宗教之间、宗教内部各派别之间极易产生纠纷和流血冲突。经验表明,没有人能垄断真理,解决 宗教问题必须遵循普世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则:宗教自由原则、信仰自由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它们是一切实行信仰自由原则的法治国家必须承认与遵守的原则。

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

请合议庭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做出本案被告XXX无罪的公正判决。

此致

XXXXXXX法院

律师:郭莲辉

制止活摘器官的白宫请愿书签名步骤图解(多图)

Posted: 14 Dec 2012 07:12 AM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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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2.12.14】[转载自人民报]2012年12月2日,Drs.Caplan,Centurion 和 Xu 三位著名医生共同建立了一份给奥巴马政府的请愿书,要求奥巴马政府公开所获得的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的证据,并声明反对中共为攫取器官而滥杀无辜。

请伸出您的援手,您的正义帮助,就在就可以挽救生命。

这个提案从(美东时间)2012年12月2日到2013年1月1日止。

因为一些华人朋友对签名的具体步骤不十分清楚,有人以为自己签了名,但实际上并没有完成全部步骤,等于没有签名。应读者强烈要求,人民报把签名的几个步骤用图文表现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完成签名的几个步骤如下:

1、点击链接: http://wh.gov/5Jmn


2、文档最下面会有两个选项「SIGN IN」OR 「CREATE AN ACCOUNT」(进入帐号或建立一个帐号)。

如果你已经有了帐号,就直接点击「SIGN IN」,就可以完成;如果没有帐号,请点击「CREATE AN ACCOUNT」。

3、进入「CREATE AN ACCOUNT」,输入你的电子邮件,姓,名,所在地区的美国城市邮编号码,校验码,再点击下面的「CREATE AN ACCOUNT」,白宫将在几分钟内向你的邮箱发出验证信息。


4、发给你邮件的是:info@messages.whitehouse.gov(白宫)
邮件题目:Almost done! Verify your Petitions.WhiteHouse.gov account(即将完成)

在给你的邮件里面有白宫给你的密码,请点击或复制邮件里的第二个链接: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user

点击后出来一个界面,说还有一步就可以完成你支持提案的愿望,并可以更换白宫给你的密码。

下一步就是Login to Your Account(进入你的账户)


里面有两个空格需要填写:E-MAIL(你的电子邮箱)和PASSWORD(密码),然后把密码填进去,就会转到刚才看到的第一个步骤那个签名页面。


回到第一个步骤那个网页
5. 点击文档最下面的「SIGN IN」(签名)即完成。

请大家互相转告、转载。

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

真相网:世界人权日 “所有的人”均有权发声

真相网:世界人权日 “所有的人”均有权发声


世界人权日 “所有的人”均有权发声

Posted: 10 Dec 2012 08:37 AM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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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2.12.10】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194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1950年,联大决定将每年的今天定为"世界人权日"。今年联合国公布"人权日"关注的焦点是"所有的人",包括妇女、青年、少数群体、残疾人、土著人民、穷人和边缘化群体,都有权在公共生活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参加政治决策过程。

稍早联合国潘基文秘书长、人权高级专员皮莱致辞时,强调:任何人都不应由于性别、种族、宗教和信仰、性取向等原因而被剥夺基本权利,并向那些为争取自己应有权利历经艰辛的人们表示敬意。

联合国人权高专皮莱在为"人权日"发表的致辞中指出,近年来,世界各地数百万人涌上街头,在发生于别处事件的激励下,有的要求公民和政治权利,有的要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许多国家的群众表明,对于领导者蔑视人民,无视人民的需要、追求、畏惧和愿望的态度,他们已忍无可忍。

皮莱指出,在中东和北非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人们敢于就关系到各种公民、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根本权利的问题与政府对峙。世界各地的人们以特有的方式表明:我们有发言权,我们享有权利,我们希望参与治理我们的社会和经济。

潘基文强调,对一个国家来说,充满活力的民间社会团体是国泰民安和国家运作的关键之一,但在一些国家,民间社会团体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限制。采取措施镇压这类团体使联合国深感痛心。这也正是联合国在"人权日"强调参与权、自由与和平集会权,以及结社权的原因所在。值此"人权日"之际,潘基文呼吁世人团结起来,共同捍卫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

2012年12月9日星期日

真相网:“2500名台湾医师关注活摘器官 连署书送联合国人权高专” (今天共有2篇文章)

真相网:“2500名台湾医师关注活摘器官 连署书送联合国人权高专” (今天共有2篇文章)


2500名台湾医师关注活摘器官 连署书送联合国人权高专

Posted: 08 Dec 2012 08:19 AM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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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2.12.8】据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国际人权日前,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于12月7日将超过2500名医生、2000 医护人员连署反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及死刑犯器官牟利、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之连署书光碟,以及《国家掠夺器官, State Organs》中英文版寄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 (Ms. Navanethem Pillay,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此前,人权高专办公室在回覆协会询问后表示:联合国数年来一直关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除了人权高专将审阅协会寄送的连署资料 外,也会将该材料分送给联合国其他相关分支机构及部门一并研议处理。


国 际人权日前,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于12月7日将超过2500名医生、2000医护人员连署反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及死刑犯器官牟利、反对中 共迫害法轮功之连署书光碟,以及《国家掠夺器官, State Organs》中英文版寄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 (Ms. Navanethem Pillay,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大纪元资料照)

据了解,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于10月下旬发起台湾医界反对中共活摘器官,在短短1个半月,广泛获得医界支持,并有多位医 界重量级的人士公开表态签署,包括多位现任的县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多位县医师公会理事长、县药剂生公会理事长、县牙医师公会理事长、县诊所协会理事长、 教学医院董事长及医院移植主任,此外,并获得两位前卫生署署长施纯仁及涂醒哲之公开支持。

现任卫生署署长亦于3日接见关怀协会的医师代表和法轮功人权律师代表时,当面接受所致赠的连署书光碟及《国家掠夺器官》中文版。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发送海报张贴,让民众了解活摘器官真相,不要前往中国大陆做器官移植,这与当前国际社会移植医学界提倡不鼓励境外移植旅游的理念相符。(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提供)

联合国应彻查,对后代子孙交代

该 协会发言人黄士维医生表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是很严重的罪行,而且牵扯的范围涉及的层面之广超乎想像。"这件事情如果我们现在的医师如果不站出来讲 话,不把它给查清楚,这会成为我们当代知识份子或当代医师的耻辱。我们将难以对后辈子孙做一个交代,为什么在这个年代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对历史负 责,要把这件事情给查清楚,不能因为惧怕中共而不敢做任何事情。就是因为它庞大,所以这些事情才需要我们非常大的关注。"

黄士维强调,联合国应该把这些事情查清楚。从现在很多证据来看大家会认为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是真的,但对于到底牵扯到多广、涉及到多人、全貌是什么事实上都没有办法很清楚,需要调查。必须要把整个层次规格拉高处理这件事情,必须严肃看待这件事情。

"关 怀协会今天之所以发函给联合国人权高专就是相信联合国有能力或应该来处理这件事情,还原整个全貌对于参与的人要求把这些人应该得到惩罚要送上国际法庭声张 司法正义,所以大家才签名代表台湾很多医生在关心这件事情。相信全世界很多医界也在关心这件事情,所以希望联合国能够把这件事情查清楚,如果不把这件事情 查清楚,未来我们将很难对后代子孙交代。"

胡乃文:联合国不可吃案 现任官员应有勇气表态

该协会理事长胡乃 文表示,"我们要把这件事情说在头上,不能因为中共是常务理事国就不把这个案子成立,我们是希望能够真正的一定要立案去中国做调查。而且这调查是不受任何 中共政治上的牵扯。我知道美国医师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已经搜集超过15万签名也要送给联合国,一定要督促这件事情让联合国真正的负起责任来,因为联合国 本来就是为了世界和平、世界人权而成立的联合国。现在不能因为中共做错了事情,而常务理事国有否决权之类的就把案子就吃掉不立案了,这不可以。我认为联合 国应该是这样的反应才是正确的。"

胡乃文说明,一个多月只有2千多名医师签名连署还不够多,主要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医生新闻来源还太过闭塞,所以大部分医生都还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有这样子一种人权迫害的话,相信不会只有2500人,而是超过5千、1万人会签名连署(全台中西医师约1万人)。

他 并呼吁:"现在的官员、正在职位上的医生、官员绝对要把持着良心来做事,而不要再做任何的这种其他的考量,而应该以良心来考量,因为说真话、有良心才是做 官员、医生,甚至于做人道德的最底线。我们呼吁所有人应该都要有勇气表态,因为这是你的良心、道德,假如没有这个勇气当什么官员也都没有意义。"

医学泰斗施纯仁:不尊重生命的政权难以生存

华人神经外科医学泰斗,台湾最资深的卫生署长施纯仁,在国际人权日前夕,出面反对活摘罪行。他表示,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与良心犯器官,这是全人类的灾难,不尊重生命的政权,必定难以生存。

施纯仁强调20多年前的铁腕,不只是保障病人,也是保护医生与医疗制度。被尊为医界恩师,前卫生署长詹启贤、现任署长邱文达、世界神经外科学会会长杜永光等名医都在施纯仁门下,在大陆神经外科学界也举足轻重的他,希望更多门生站出来,反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前 卫生署长 施纯仁:"生命尊重力量都没有的政府,我想将来这个政府绝对不能够生存下去,那个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大的反应""中国将来会活还是会灭,这是一个关键的时 刻,法轮功的事情,我完全赞成这个连署文件,听听这个善良的人一种建言,这对中国讲起来是很必要(essential),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朱婉琪律师:医界首度连署表态促联合国紧急行动

法 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表示,这是台湾医界首度对中共活摘器官恶行的集体表态,几千名医师肯定了中共活摘器官恶行的存在,也是医界首度公开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 轮功,认为台湾医界参与两岸人民生命安全相关的人权活动值得称许及鼓励。"医师及医事人员以救人为天职,在了解不肖医生协助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后,没有理 由不支持这个保护两岸人民生命安全的连署活动,这也在实践医师救人的誓言。"

朱婉琪说,我们乐见医师站出来制止中共活摘器官,为无辜的受害 者说句公道话。台湾医界要让联合国知道台湾医生反对活摘器官的鲜明立场,共同促使联合国调查真相,制止这种不可想像的残酷迫害,不只是联合国,我们希望有 更多的人把中国器官移植的黑幕告诉世界,制止反人类罪的暴行人人有责。"无论是操刀者,或是转介、仲介中国器官移植的同谋和帮凶势必逃不过天谴,最好出面 曝光邪恶,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恶"。

台湾医界人士关注中国发生活摘器官情事声明书全文

敬启者:

我身为一个尊重生命,以救人助人为天职,遵循医学伦理的医生(或医护人员)兹关注在中国发生活摘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和少数民族成员或良心犯器官的严重违反人权的问题:

按照医学伦理标准所执行的器官移植医学,是现代医学的伟大成就之一。

然而,中国每年进行器官移植数量是全球第二高,却没有具组织性的公众捐赠器官或分配系统,在加上文化上对捐赠器官的厌恶;

据 了解,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进行器官移植,其器官来源大部分来自死囚的器官; 2001年6月,中国医生王国齐(译音)在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小组委员会上作证时说明:中国医院与国家安全机构相互勾结,在未经书面同意情况下,强摘死囚 器官来做器官移植,而这些移植是一利润丰厚的收入来源。

从非自愿的囚犯身上摘取移植用的器官的做法是违反医学伦理的,并且被国际医学组织以及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界所共同谴责。

据了解,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及同修,许多法轮功良心犯,拒绝提供真实姓名或其他个人身份识别给国家机构,从而使他们更容易受到虐待;

据了解,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在2000年后显著增加,同期相应发生的是中共于法轮功的迫害。而这一数量的增长并非来自于死刑犯数量或自愿捐赠器官数量的增加;

事实上,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数量和可以识别的器官来源数量(包括死囚犯的器官来源),两者数量间有显著差异。而中国政府并未充分考虑到这些多余的器官移植来源。

再者,许多中国医院宣传肾脏和肝脏移植的等待时间不到一个月。由于器官在人体外的生存期非常有限,因此极可能中国存在一个大型活体器官供应库,可随时根据病人对于移植器官的需求来活摘器官,所以等待器官的时间能如此之短;

曾 被囚禁的法轮功学员在采访中表示,在拘留期间,针对他们的医疗检查,包括血液和尿液测试,旨在评估他们的重要器官是否健康,以及能否成为被活体摘取器官的 候选人。而其他囚犯一般不会受到这些检验测试;在2006年,中国的几家医院在电话调查中表明,他们或可以获得法轮功良心犯的重要器官来做移植。

加拿大调查员、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在2006年对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进行了调查。他们基于广泛的间接证据,得出的结论是这项指控是真实的,并可能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因为被牟取器官而遭到杀害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则在2012年5月公布关于其调查人员和共产党高级官员间的对话纪录。 一些中共官员在电话中表示,中共中央知道和/或参与活摘法轮功囚犯器官。包括前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和他的副手王立军都涉案其中。

联合国反酷刑的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曾表示关注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指控,并且要求中国政府将器官移植系统透明化,加重刑责惩罚那些违反者。

鉴于,杀害宗教或政治犯的目的是为了出卖他们的器官,这实在是一个令人震惊并且无法忍受的人权暴行。制止杀人暴行、刻不容缓。本人愿声明如下:

1、 呼吁中共立刻结束对所有犯人,特别是从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和少数民族团体的成员活摘器官的恶行,并且要求所有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获得明确的书面同意。
2、 呼吁中国对器官移植进行全面性和透明的调查,并起诉那些违法从事活摘器官的元凶。
3、 呼吁中共立即结束对法轮功长达13年的迫害。
4、 呼吁各国政府及国会,包括中华民国政府及国会,应立即立法或是修法以保护及防止当地民众免为活摘器官帮凶。我国主管机关并应在立法或修法完成前,对所有欲 往中国大陆做器官移植的民众发出旅游警告,告知中国大陆医院所使用的器官来源极有可能是来自未经同意的宗教、政治犯或死刑犯的器官。

本人同意"反对强制摘取器官医师组织"(www.dafoh.org) 将本人声明书的正本或影本或统计呈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医学会、各国政府或国会,以及具公信力、协助制止活摘器官暴行的正当团体。

医生签名:
医护人员签名:
联络方式: (电话或EMAIL)
日期:

大陆游客到欧洲旅游抛弃中共踊跃退党

Posted: 07 Dec 2012 06:53 PM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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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2.12.8】现在是欧洲旅游淡季,中国大陆普通游客的团队时多时少,近期,来自中国的小车官员团增多,大陆游客主动要真相资料,对十八大悲观失望;对中共恨得咬牙切齿。凡是能留步站住的游客,几句话就劝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简称"三退")了,甚至不用劝,一说就退。提退党,没有障碍,包括那些官员。

"现在就法轮功敢说真话!"

有游客见到义工派发的真相资料,喜出望外地大声说:"呦,法轮功的,过来看看啊,是法轮功的材料!"于是,一群游客围过来。"拿一份!""给我一份!""不够,请给我两份!""快快,请给我三份,过会儿他们回来就拿不到了。""法轮功,您这还有别的吗?"转眼间,所有的资料就都被游客拿光了,有人说:"现在就法轮功敢说真话,我们想听听人家法轮功是怎么说的。"

有人见有大纪元报,说:"来欧洲,看遍了大纪元报,那是说真话的报纸,非常受欢迎,在国内就听说了。"旁边有人说:"是法轮功受欢迎啊!"游客七嘴八舌说:"都好,都受欢迎!"

看透了共产党,完全不可信!

有时候,拿材料的不多,但是退出中共组织的人不少。游客说,不拿了,不用看了,共产党是什么东西,算看透它了,完全不可信!十八大新上来这帮子,没看出和以前的有什么两样。他们哪一个是对中国有考虑,对老百姓有考虑?都是在对他们自己利益作考虑。谁管老百姓的死活,谁对老百姓负责?共产党当政,谁在台上都是一样,要么编谎骗我们,要么武力迫害,完全由他们说了算。 很多游客说,欧洲几个国家走下来,到处青山绿水,有水的地方清澈见底。现在中国还找得见这样干净的地方吗?人家这边才是人生活的环境。怪不得贪官、有钱的都往外跑!他们把国家祸害得到处是毒,让人没法活,自己卷款跑了,留下烂摊子让老百姓受罪。没跑的,是还没捞够呢,估计也是裸官,有个风吹草动就逃了。游客中普遍流露出失望、悲观,和很气恼的情绪。有人说,我们就得在中共高压下生活,出不来,走不掉。好处都是共产党得,任意欺压我们,还不敢说话。

义工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中国是伟大的,人民是勤劳智慧的。没有了共产党,中国才有希望。眼下,大家珍惜出来观光这一趟。表面是来海外玩一趟,其实你们万里迢迢是奔平安来的。了解真相,做了"三退",把平安幸福带回去,这是大伙最要紧的事。不用太在乎共产党内部怎么斗,你就退,什么都有了。大家退出去,共产党剩下一个空壳,不推自倒,自行解体。关键是你自己平安得救了,老天收共产党走,和你没关系了。选择"三退",是每个中国人在善恶面前的选择,摆放好位置,有神佛保佑,现在我可以给大家起化名退。之后,义工起一个退一个,十几位都退了。

听见有人说:"唉,他没退呢,他也是共产党员。"被称为党员的那位游客被人推到义工跟前,那人嘻嘻哈哈的不以为然。义工说:"共产党员得退啊,不退保不住你的命!"那人立时收住了嬉笑,对义工说:"我退!"

大量活摘器官信息,真实可信

几位游客在听义工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真相时表示,他们翻墙上网,知道很多。王立军事件后,看到大量关于活摘器官的报道,开始不敢相信,因为太残忍了!后来看到大量这方面的信息,案子有时间、地点、真名真姓,案情细节。有调查录音,那些不容易编造出来。王立军交出去材料,连美国议员都说,只要曝光,中共就倒。可见网上的那些报道是真实可信的。

这几位各自选了个化名都退了。

大连游客:这个薄熙来太坏了,判他死刑都嫌轻!

听义工讲薄熙来的罪行,一位大连游客说:"这个薄熙来太坏了,判他死刑都嫌轻!就是上面不判他死,他也得死在监狱里,让他活受罪,尝尝害人之后是什么滋味!薄熙来他们在大连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建了尸体塑化厂,这我都知道,很多大连人都知道。那哪瞒得住啊!"

他做了"三退",说谢谢法轮功所做的这一切。他表示,法轮功讲的是真相,中国人应该听听看看这些真相。

退资料的领队又拿了一份

一个领队听说是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不但说"不看",把拿到的真相资料退回去了,还阻止团里的其他游客拿。已经拿了资料的十几人没一人听他的,都用冷眼看着他,不见有人退还资料。

义工问那领队:"法轮功怎么了?"那人一脸尴尬,答不上话来。义工说,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当今社会里难找得到的好人群体,利国利民,连参与迫害的警察都说,炼法轮功的确实都是好人。共产党迫害这样一群修炼的好人,天理不容!你不明白真相,我们免费送给你真相资料看,让你从共产党的谎言里走出来,分清好坏、善恶,别跟着中共作恶,免得将来随中共一起被老天爷收走。这是不是为你好?周围所有的游客都静静地听着,不时点头,那领队低头也在听。

临开车前,有游客又跑来要资料,义工记得她拿过了。这游客说,我那份让刚才那领队拿走了,他让我向你们再要一份。

社科院老人:我不是炼法轮功的,但是我支持你们

见有人因为是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不拿,旁边一位老先生说:"我不是炼法轮功的,但是我支持你们法轮功!他们迫害你们是错误的,迫害你们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对这个问题,我写过文章,批判过他们,支持你们。法轮功好啊!"说完,老先生冲义工竖起大拇指。和老先生在一起的几位都点头赞许,一行人登记了"三退"声明。老先生说他是社科院的。

大伙敦促党支部书记退

十几位游客,对十八大发牢骚。义工说,中共一贯作恶,坏事做绝,不遭恶报天理难容。"天灭中共",大局已定,别幻想中共能怎么样。还有一句"三退保平安",中共被埋葬的时候,它要拉陪葬的,那些没有声明"三退"的,没有抹去中共兽印的,会和中共一起被老天收走。所以请大家在中共解体之前,抓紧"三退"自救,给自己选择未来,这才是最重要啊!游客都点头说,退,没问题。

有人指着一中年男子说,他是支部书记。被指的那人说:"我是基层的一个小书记。"义工说,别管大书记还是小书记,入过党,想躲劫难就得退,给你起个化名退?那支部书记马上爽快地说:"行!我退。"他们一起的十几位游客,都做了"三退"。

导游、游客互相鼓舞拿资料,做三退

有一车游客下来不敢拿资料。女导游说完注意事项,自己要了一份真相资料。义工说,有人怕导游监督,你们导游多好,谁还监督你们?导游对游客说:"拿去看吧,看看没事。"大家伸手争着要,有人打开后说,我的朋友们出不来,这样的材料国内看不着,太珍贵了,我真想把这些资料带回去。旁边有人插话:不少人都带回去了,想带就带得回去,共产党现在顾不过命啦,不用怕它!

连导游在内,一车人拿了资料做完三退才离开的。

当天另一位男导游见游客都找义工做"三退",受到感染,对义工说:"我没入过党,但是入过队,入过团,退了吧。"

官员:给份资料,看看十八大内幕。

十八大后,官员的小车多了。那天从小车下来六个人,举止言谈官气十足。当中有人对义工说:"你让我们看看材料也好,十八大开完了,可是前前后后的内幕我们不知道啊,来一份。"另一位帮腔说:"对!拿一份,看看十八大内幕。"第三位说:"是啊,内幕是什么?咱都不清楚!看看。"

第四位说:"十八大都开完了,你知道内幕又能怎么样?"拿了资料的说:"唉,了解了解嘛,看看他们是怎么斗的。"六个人每人要了一份真相资料就上车了。义工对他们说,不管上面怎么内斗,共产党也是垮台的命运,而且就在眼前。当务之急是上心你们自己的安危!大难来了无处逃,到时候谁都救不了谁。记住,"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看了手里的真相资料,抓紧时间退。

别拿自己的性命安全开玩笑

有的说,我出身不好,共产党不要我;有的说,我上学时调皮,共产党看不上我,我没有入。义工问:"红领巾也没戴过吗?"他们都说"红领巾谁没戴过?!"义工说,三退保平安,三退包括:退党、退团、退队,哪样不退都不行。这不是儿戏,千万别打马虎眼,拿自己的性命安全开玩笑。听义工这么说,戴过红领巾的好几个游客立时举手说:"我戴过,我退!"

有个导游说:"嘿,我退,你给我钱吗?"义工说:"没人给钱,但是神佛保命。你退了,你的命可能保住了,你要不退,你的命肯定没了。人是不是有命才有钱,命比钱重要?再者,退不退是你个人的选择,没人强迫你退,所以不讲条件。你退了,摆放好自己位置,顺天意了,神佛慈悲于你,留下你的命。你的一条命值多少钱?你和谁讨价还价?"那人立时不吭气了。义工告诉他拿份真相资料回去好好看看,看明白了,就不会说那样的糊涂话了。周围的游客都听着,频频点头,冲义工拱手抱拳,感激地说"谢谢"。